中午12点36分更新

巫青团长艾科玛今天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即引起公众恐慌与不安罪。他不认罪,在缴付5000令吉后,获得保释。

艾科玛也是万里茂州议员。他是今早在槟城大山脚推事庭被控,由推事努鲁拉西达(Nurul Rashidah Mohd Akit)承审。

根据控状,艾科玛在8月11日下午约3点于社交媒体贴文,涉嫌引起公众恐慌与不安,抵触《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的惩处。

辩方求情降低保释金

艾科玛的律师是艾扎(Aizat Azam)。他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槟州检控主任莫哈末诺丁建议以1万令吉让被告保外。

艾扎要求将保释金降至2000令吉,理由是艾科玛需要履行作为一名医生及人民代议士的职责,以及家中还有妻子和两名年幼的孩子。

推事最终同意把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的条件。推事也择定在9月22日过堂。

巫青团到场声援

今早,巫青团多名成员与艾科玛的支持者一早就抵达现场,迎接与护送艾科玛进入法庭大厦。

前首相纳吉的儿子兼巫青团执委纳兹夫丁(Nazifuddin Najib)也有到场。

现场大约聚集近百名艾科玛的支持者。艾科玛原本在麦加朝圣。在接获警方的通知后,他提早结束行程回马。

在交保获释后,艾科玛在法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说,今天在场所有人并非声援他,而是一同捍卫作为国家象征的国旗。

“这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大马国旗。我将负上全责,也不怕面对这些提控。”

“我要呼吁所有公民,不要害怕发声纠正错误。今天我面对的提控,就是为了吓唬你,但相信我,我会负上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