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9点37分更新

总检察署在检视警方提交的调查报告,决定近日提控巫青团长艾科玛,因为他涉嫌在社媒上发言扰乱公共安宁。

检署今晚发文告表示,它收到警方针对艾科玛、土团党青年团团长希尔曼,以及另外两人的调查报告,并且决定提控他们。

文告说,根据所获得的供词和证据,检署决定援引《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来提控艾科玛。

总检察署表示,他们将在近期内,在具备地方管辖权的推事庭提控艾科玛。

艾科玛称本周五面控

另一边厢,艾科玛今晚在面子书贴文透露自己收到了警方通知,即他将在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下被控一项罪名。

艾科玛说,他目前人在麦加朝圣,接着将返马,于本周五早上8点在大山脚推事庭面控。

“如果这是我必须付出的代价来捍卫国家主权,我绝不会退让,哪怕是一寸。我们周五法庭见。”

艾科玛近日不断追击甲抛峇底五金店不慎倒挂国旗的事件,并在8月14日率众到五金店前集会。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在翌日谴责艾科玛无视警方警告率众示威恐吓商家,同时指示全国社青团报警。

上周五,艾科玛受警方传召到金马警区总部给口供两小时,他强调,为了捍卫国旗,即使在煽动法令下受查,他也绝不退缩。

根据艾科玛的律师艾扎(Aizat Azam),艾科玛是在煽动法令第4(1)条文、刑事法典第506条文、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下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