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56分更新

亚罗士打高庭今天裁决吉打州务大臣沙努西胜诉,谕令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就诽谤言论,赔偿前者67万令吉和道歉。

此外,高庭法官李健豪(译音,John Lee Kien How @ Mohd Johan Lee)也谕令赛夫丁支付7万令吉的堂费。

“法庭认为‘小偷’一词,给声明带来刑事性质的影响。整段言论始于警方为逮捕稀土元素(REE)盗窃者,而持续展开的行动。”

“法庭认为,有关马来西亚公路档案系统(MARRIS)的声明指涉起诉人。‘违反所有政府财政治理’这句话带有诽谤含义,明确暗示起诉人涉及财政管理不当,而答辩人更在其声明中引用总稽查司的言论,以强化这一点。”

根据《每日新闻》,高庭也裁定,赛夫丁须在14天内分别于一家马来报和一家英文报刊登道歉启事。

此外,道歉启事的内容刊登在主要报章前,须事先获得沙努西同意。

法庭也维持禁令,禁止答辩人或其代理人重提有关“盗窃稀土元素”及“挪用MARRIS拨款”的指控。

上诉和申请暂缓判决

赛夫丁之后发文告表示,虽然尊重高庭判决,但他将提出上诉。

“在与律师团队详细研究裁决后,我认为,具备上诉的坚实法律基础。因此,我已指示律师立即向上诉庭提出上诉,并会申请暂缓执行该判决,直至上诉程序结束。”

”作为一名尊重法治原则的人,我深信国家的司法体系将给予我公平的空间,去陈述论点并捍卫真相。”

他也重申,自己此前发表的所有言论,皆基于他在公共利益议题上表达关切的责任。

前年7月15日,赛夫丁指控沙努西因锡县甘榜庄的稀土盗窃案,而遭吉州土地局裁罚50万令吉,此外更是认识受雇于吉州大臣机构的案件嫌疑人。

此外,赛夫丁也于同年7月14日,指控沙努西挪用MARRIS的16亿令吉修路资金,改用在其它发展项目。

同年8月3日,沙努西入禀法庭起诉赛夫丁,指对方诽谤自己牵涉盗窃稀土元素,并涉及挪用MARRIS的拨款,并要求赛夫丁支付一般赔偿、加重赔偿、惩戒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