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昨天针对社媒的“华女”贴文造谣案,另外向3人录取口供。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今天发文告说,录供程序在吉打瓜拉尼浪警局、关丹米昔拉警局,以及槟州东北县警区总部进行。

“3台手机、3张SIM卡及1张记忆卡已被扣押,供数码鉴证分析用途。”

一名女子日前在霹雳怡保国庆庆典登上舞台冲向霹雳苏丹纳兹林,而被执勤保安当场制伏。

霹雳伊党万锐州议员哈菲兹(Hafez Sabri)与某些网民随即在面子书贴文,谣称被捕女子是华裔。而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前天向哈菲兹录取口供。

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强调,涉案女子为华裔的说法不实,足以在社会大众当中引起种族关系紧张及负面观感,并提醒民众在发布或转发任何社媒内容前,先核实消息的真伪。

它说,此调查是根据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展开,罪成者可被判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长达两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