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9点45分更新

马六甲亚罗牙也某中学强奸案发生两周后,总检察署宣布将以轮奸等三大罪名,提控涉及的加害学生。

总检察署今早发文告表示,他们在仔细研究了警方提交的调查报告,认定有足够的提控涉案的嫌疑人。

“因此,本署决定今天在具有地方法律管辖权的马六甲推事庭,提控涉案人。”

它进一步指出,他们将援引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奸罪)、刑事法典第377B条文(自愿下发生违反自然的性行为罪),以及《2017年性侵犯孩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身体性侵害孩童罪)来提控嫌疑人。

“本署依然致力于确保每一起刑事罪,特别是涉及儿童受害者的性罪案,得到适当的处理,并根据有效的法律加以严厉对付。”

本案嫌疑人是四名中五生,其中两人涉嫌于10月2日性侵同校的中三学妹,而另外两名中五学生则在旁拍摄。

警方之前援引《刑事法典》第375B条文(轮奸)调查案件,同时把四名加害学生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