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团轰大选前镇压合法异议
公众受促去函首相施压放人
随着政府在今日援引臭名昭彰的内安法令扣留5名兴都权益委员会领袖,展开全面的镇压行动,各党团代表纷纷公开谴责阿都拉政权以恶法打压政治异议。
他们不约而同要求政府立即释放扣留者,通过公开审讯来证明他们所犯下的罪行。
此外,废除内安法令运动(GMI)也发动了一项抗议运动,呼吁公众去函首相阿都拉表达抗议与谴责,并要求阿都拉立即无条件释放扣留者。这项运动的详情将上载于 人民之声网站 。
以下是党团代表的即时回应:
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
内安法令与无审讯扣留是不应该被采用的, 若他们触犯煽动或其他罪名,应该把他们提控上庭,通过公开的审讯来证明他们所犯下的罪行,允许他们自我辩护。
民主行动党主席卡巴星:
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内安法令都是不合理的,如果真的有证据,就应该给他们机会接受公开审讯。我认为国安部长使用内安法令已经过分了......既然政府已经把他们控上庭,但是为什么现在却使用内安法令。
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总秘书阿鲁(S.Arutchelvan):
阿都拉与马来西亚之前的首相毫无分别,当无法应对政治风暴,意识到人民不再与他们同在时,他们都诉诸内安法令。今天,国阵政府又重蹈覆辙了。
目前已是时候离弃国阵政府,社会主义党不会因国阵的胆小手段而退缩,我们将继续与人民组织、公民社会组织,以及政党同心协力击倒国阵。只有击倒国阵能够确保过去60年来笼罩着我们的内安法令可以消失。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主任沙侬(Shanon Shah Mohd Sidik) :
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在国家独立50年后,而且是茅草行动的20周年纪念,马来西亚政府再次使用内安法令来镇压和平的政治、学术与社会活跃分子,以及非政府组织和其它社会压力团体的建设性合法异议。
今日的内安法令逮捕行动,明显是要限制人们辩论经济政策、贪污以及其他社会问题的政治空间。讽刺的是,马来西亚身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之一,政府却仍然使用这个恶法。
内安法令是虐待的象征,早前法庭针对一名前内安法令扣留者阿都马列(Abd Malek Hussin) 的判词已证实,内安法令扣留者在扣留期间备受虐待与折磨。
律师公会主席安美嘉:
我对内安法令逮捕行动感到震惊与伤心。律师公会向来反对无审讯扣留,我们认为他们应该获得公开审讯。
与此同时,我们相信当局将人道对待他们,其家人也会被告知他们人在何处,而他们也会获得良好的对待包括医疗服务。
律师公会呼吁立即释放他们。
人民之声执行主任叶瑞生:
我们谴责当局以内安法令逮捕5名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这是一项明目张胆的侵犯人权行为。身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马来西亚来却以这项恶法来镇压政治异议,这是一项耻辱。
如果政府认为他们触犯任何罪名,我们促请政府释放他们,将他们带上法庭公开审讯。使用内安法令是完全不合理的。
这些扣留者将无法针对他们被指与恐怖分子有联系的指控进行辩护,他们接受审讯和寻求律师咨询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国民醒觉运动(Aliran):
关心时事的大马人与国外的观察者将怀疑,这些逮捕行动是为了在大选前镇压合法异议与反对者。大马人会知道,国阵尝试保住它自己的安全和利益,以及国大党的生存。国阵采取这项焦虑的手段,是因为它已逐渐失去信心。
国阵已经把我们所有的自由变成罪行,我们不能一起游行;我们不能在自家门前张挂布条;我们不能自由获取资讯;我们不能上庭挑战任何部长决定;我们不能拥有合理的大选竞选期;我们不能让所有合法注册的政党享有电视与电台广播,以便向公民解释政党的政策;我们不能拥有出版的权利。我们所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都被法律和条规剥夺了,我们想起了公元前163年的一句话:极端的法律等同于极端的不正义。
人民公正党副主席西华拉沙:
首相早前以“国家稳定”的名堂恫言使用内安法令,但是他没有意识到使用这项恶法只会加剧国内的紧张,把我们推离真正的国民团结。他批准这项逮捕行动已经引起猜疑,即国阵使用这项恶法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我们预料首相很快将重复他早前的说辞,即警方的情报指有人在策划使用暴力手段。我们留意到总警长于2001年,在还未使用内安法令逮捕公正党领袖之前,同样作出毫无根据的指责。但是在之后的法庭审讯中,警方完全无法出示任何证据来证明这些指责。
独立新闻中心及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
逮捕行动反映阿都拉政权已经违背人民所交给它的委托,当初人民是因为它承诺改革以及领导一个更具公信力的政府,才将民意付托予它。
我们担忧这项镇压将导致不稳定,而正好是政府尝试避免的。内安法令的使用在民间掀起恐怖与慌张,同时严重破坏国家的国际上的权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