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雪州政府决定以《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征用万挠新村土地供国能公司兴建高压电缆塔,村民将再次采取法律行动挑战州政府的决定。

村民也要求马华署理总会长兼交通部长陈广才,尽快公布内阁的决定,是否接纳村民所提出的电缆绕道路线。

万挠新村居民力阻国能兴建高压电缆塔的事件日前出现转折,尽管村民向法庭申请司法审核阻止兴建工程的案件已遭驳回,但是雪州政府却致函国能,建议由州政府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征用新村土地供国能兴建高压电缆塔。

要挑战土地征用法令难上加难

村民的代表律师梁自坚昨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指出,若雪州政府决定援引《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村民要以法律途径捍卫家园将是难上加难。

比起国能早前援引的《1990年电供法令》,《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对村民更为不利,它赋权州政府能够基于公共利益征用任何私人土地。地主只能上庭挑战州政府所作的赔偿是否合理,或者州政府是否根据程序办事,却不能挑战征用土地的决定。

也是公正党总财政的梁自坚表示,“若确定州政府将援引《土地征用法令》,村民将再次入禀法庭,但这次的对象将会是州政府”。

“虽然村民要挑战州政府的决定变得更加困难,但是关键在于州政府征用土地的目的,若有关目的能够通过绕道路线来达成,为什么还要征用村民的土地?”

州政府建议征地只待国能点头

2005年中南马大停电事件发生后,国能计划提升万挠新村原有的33千瓦特电缆至275千瓦特的高压电缆。国能援引《1990年电供法令》第13条文进入万挠新村动工,并要求该村51户人家搬迁,结果遭到村民的 强烈反对

村民向国能提出其他的电缆绕道路线作为解决方案,指这些绕道路线不会影响民宅,但是都被国能以技术原因拒绝。最后村民被迫入禀吉隆坡高庭质疑国能援引有关法令动工的合法性。

吉隆坡高庭在上周五以公众利益高于村民的个人利益为由,驳回村民的申请。不过村民立即在当天向上诉庭提出上诉,而上诉庭也在本周一发出暂缓令予村民阻止国能继续动工,直到案件在明年1月14日开审。

不过,国能的代表律师在当天向梁自坚出示一份雪州政府发给国能,志期12月4日的公函,建议以《1960年土地征用法令》第3(1)(a)条文征用村民的土地来兴建高压电缆塔。

梁自坚已致函要求国能律师尽快确定,国能是否接纳州政府的建议。

他说,若国能接纳该建议,由州政府出面征用土地,那么村民将撤销目前针对国能的上诉申请,重新入禀法庭挑战州政府的决定。

要求会晤陈广才邓诗汉商对策

另一方面,由村民所成立的“争取高压电缆绕道、反对逼迁”工委会在本周三晚上于新村召开汇报会,决定通过政治与法律两个管道继续捍卫家园。

工委会主席吴亚九昨日接受《当今大马》电询时表示,除了继续通过法律途径挑战当局,村民也要求与陈广才和雪州行政议员邓诗汉会晤,商谈最新的事件进展与解决方案。

他表示, 陈广才 在今年10月将万挠村民的电缆绕道路线报告,以及国能与鹅唛土地局的书面报告带入内阁会议讨论,但是至今仍无下文。

“我们希望陈广才尽快宣布内阁的决定。”

至于会晤万挠区州议员邓诗汉,吴亚九指对方是雪州政府的行政议员,应该向村民解释为何州政府会建议以《土地征用法令》来强行征用村民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