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权会领袖人身保护令遭拒
法官以技术性理由驳回申请
被内安法令扣留的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法律顾问马诺卡兰(M Manoharan)申请人身保护令失败!
於12月14日入禀人身保护令申请的马诺卡兰,今日遭到怡保高庭基于技术理由驳回。
怡保高庭法官莫哈末伊德里斯(Muhamad Ideres Muhamad Rapee)表示,由于马诺卡兰律师和民主行动党全国主席卡巴星所提呈的扣留令副本,并未获得当局正式认证(certified),因此驳回其人身保护令申请。
卡巴星是代表马诺卡兰的布斯巴妮拉(S Puspaneela,47岁),在其丈夫被捕后的24小时内,提呈人身保护令的申请。
5名兴权会领袖是於本月13日被内安法令扣留,他们分别是4名律师和1名公司执行员,包括该会法律顾问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玛诺卡兰(M Manoharan)和组织秘书瓦山达古玛(T Vasanthakumar)。
直接送往甘文丁扣留两年
这4名律师,也是警方在11月25日取得庭令禁止参与兴权会所号召的3万人大集会的主要召集人。
警方是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在12点30分至2点30分的时段逮捕这5人,并扣留长达2年。与过往扣留者先遭扣留60天有所不同,这5人已马上被送往霹雳州太平的甘文丁扣留营,以即时进行扣留。
根据《1960年内安法令》第8(1)条文,国安部长有权扣留被认为将会威胁国家安全或将会影响关键的服务及经济生活的人士,不超过两年。在内安法令下,国安部长也有权,无限期延长扣留期限。
卡巴星下午再入禀隆高庭
卡巴星在今日下午4时30分为马诺卡兰和甘纳巴迪,向吉隆坡高庭再次入禀人身保护令申请。马诺卡兰和甘纳巴迪两人都是行动党的党员。
卡巴星表示,他们两人被扣留是不符宪法和程序,因此被判无效。
此外,另外3名行动党律师将於今日前往甘文丁扣留营会晤5名被扣留者,以便对人身保护令申请作最后的修正。
西华尼森告诉《当今大马》说,“法庭文件已经准备好了,但是有一些事情我们必须向顾客要求澄清”。
他指出,人身保护令申请将在下周二前提呈。另外两名代表律师是行动党怡保西区国会议员古拉和哥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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