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由逾250名社运份子所组成的“捍卫集会权利”联盟(Gabungan Mempertahankan Hak Berhimpun),今日在人权委员会办公室外举行一场和平集会一句钟,以彰显宪法所赋予的和平集会权利,并向人权委员会提呈一份要求捍卫和平集会权利的备忘录。

现场大约有30名警员在场监视,不过警方却没有如近期的几场集会般,派遣镇暴队和水炮车到场驱散集会民众,并允许“捍卫集会权利”联盟集会长达一小时。而吉隆坡内部安全及公共秩序主任古玛兰助理总监也亲自到场押阵。

要求废除警察法令第27条文

有关的备忘录是由51个公民组织和在野党所联署,主要的三大诉求包括:

(一)任何一方,包括政府或社团不得限制马来西亚人民的和平集会的权利

(二)获取推事庭庭令来禁止和平集会权利无效,以及违反宪法第10条文

(三)全力支持人权委员会主席阿布达立在本月12日所发表的立场,即在警方法令第27条文下要求集会必须获得准证,已经违反了集会权利;并要求废除警察法令第27条文。

此外,在备忘录中,“捍卫集会权利”联盟也要求人权委员会:

(一)采取积极行动废除规定集会必须获得准证的警察法令第27条文;

(二)调查和诠释推事庭发出庭令限制集会自由,并发表文告保障集会自由;

(三)将警方威胁和平集会者和平的行为,交由总检察署提控。

由政府所设立的警察皇家委员会在2005年曾建议修改《1967年警察法令》第27条文,认可集会权力。此观点也在人权委员会对2006年5月28日,警方镇压反燃油涨价集会的“血腥星期天”的听证调查中获得重申。

人权委员会也在近期频频爆发连串集会示威遭到镇压后,再次强调建议废除限制集会必须申请准证的第27(2)条文。

这场主要由社会主义党、人民之声(Suaram)及“受压迫人民阵线”(JERIT)所号召的集会,也获得回教党、人民公正党、民主行动党、大马自由及公正选举运动(Mafrel)、全国大专生团结阵线等参与。

表演短剧自由钥匙打开枷锁

集会者在今早10时40分便聚集在人权委员会办公室楼下,并在11时左右开始举起写着联邦宪法第10条文的布条和纸牌,以及“人民集会无需准证”、“停止侵犯集会权利”等纸牌,抗议警方近期的镇压行动,抹杀了民众的集会自由。

除此之外,集会者也在主持人的带领下,高喊“集会万岁”、“保障宪法第10条文”、“保障集会自由权利”等口号。当党团领袖发言抨击政府侵犯集会自由,集会者纷纷高喊赞同及欢呼。

国立大专生更在现场表演一个短剧,饰演在警察法令第27条文下被扣留的囚犯。一名来自甘榜伯仁邦(Kampung Berembang)木屋区的小孩,随后手持“宪法第10条文”钥匙,打开扣留所的枷锁将他们释放,象征着冀望于国家未来栋梁能够废除有关条文。

受压迫人民阵线成员也在现场负起维护秩序的责任,确保集会不会阻碍交通,以及协助公众人士进入敦拉萨大厦。

警方要求演说者勿抨击政府

警方在集会进行20分钟后,调派大约15名轻装镇暴队队员到场驻守,但是他们并没有驱散集会者。

不过,古玛兰(右图)和金马律警区警官阿南德(R. Anand)助理警监却频频介入,要求集会领袖不要发表任何抨击政府的政治言论,只需专注于人权就足够,以及不要情绪化。但是,警方的要求即时被社会主义党主席纳西尔反驳,表示政治不可能脱离生活。

人委会年度报告将提集会权

在举行集会一句钟后,三名人权委员德尼森(Denison Jayasooria)、西华苏巴马廉(N Siva Subramaniam)以及阿茜亚(Asiah Abu Samah)亲自下楼,代表人权委员会接领“捍卫集会权利”联盟呈上的备忘录。

尼森向集会者保证,他将会把备忘录里头的讯息,在下一次的人权委员会会议中向其他的委员提出来。他也透露,在该会提呈给国会的年度报告中,集会权利的问题将再次被提及。

集会者最终在甘榜伯仁邦的孩童带领下,高唱民运歌曲“人民之声”,然后便于中午12时和平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