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党青年团昨天批评商人艾伯特在媒体和法庭面前两个样,实为“三流演员”,艾伯特律师玛哈佐星今天出面捍卫其当事人,强调不认罪是被告的基本权利,不容外人指指点点。

玛哈佐星今天发文告表示,公青团昨天对艾伯特的攻击,反映出他们对基本刑事程序和宪法原则无知,着实令人不安。

“认罪或不认罪乃被告人无可妥协的基本权利。这不需经过政治批准、媒体评论或党派道德的认可。任何试图羞辱被告行使这个权利的行为,都是对法治的冒犯。”

“揭露腐败、配合调查,以及坚持要求控方在法庭上履行举证责任,这在法律上并无矛盾之处。”

“容我阐明,我的当事人将继续配合所有合法的调查,也将继续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他享有这两项权利,无论这会对那些似乎把党派忠诚,而非问责放在第一位的人,造成多少不便。”

“当年没有人笑安华懦弱”

玛哈佐星提醒,公青团所急于捍卫的首相兼公正党主席安华,过去在面对刑事提控时也选择在未宣誓和不经盘问的情况下自辩。

“这是一个合法的程序选择。当时没有人指责他懦弱、前后不一或欺骗。”

“法律权利不能在政治领袖行使时受到赞扬,却在异议者行使时被嘲笑。那是虚伪,而非原则。”

抨公青团只顾政治主子

玛哈佐星进一步质问公青团,为什么艾伯特会面对如此猛烈的攻击,又为何只有他受到攻击?是因为他不认罪,还是因为他揭露了权力高层感到极其不适的事情?

“假如公青团真心要打击腐败,则公众有权询问,为什么他们对涉及同一丑闻的其他州议员保持沉默?为什么不发文告?为什么不谴责?为什么只有在目标是吹哨者时,才突然有了勇气?”

“让人不禁觉得,这些攻击无关廉正,而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政治主子。捍卫自己的主子很容易,捍卫法治才需要勇气。”

“马来西亚不需要更多政治喉舌。它需要一致性、勇气以及打击腐败的真诚承诺。尤其是在涉及自己阵营时,更应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