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所有社交媒体平台将自动纳入执照制度之下,届时所有平台无论是否自愿申请,都必须遵守执照规定。

根据新条例,用户超过800万的社交媒体平台,将依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46A条文的推定条款,被视为已取得应用服务供应商(ASP)类别执照。

有关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届时所有受影响的平台无论是否自愿申请,都必须遵守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的发牌要求。

自动纳入发牌制度的平台包括WhatsApp、Telegram、面子书、Instagram、TikTok及YouTube。

MCMC今日发表文告说:“此举确保向马来西亚用户提供互联网通讯及社交媒体服务的大型服务提供商,能够有序、一致且有效地在法律与监管框架内运作。”

“这一做法也与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通讯及社交媒体服务提供商发牌框架一致,以加强问责制及对马来西亚法律的遵守。”

目前仅几个平台完成注册

今年较早前,政府已指示所有社交媒体平台根据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申请应用服务提供商(ASP)类别执照。然而,据称目前仅Telegram、TikTok及WeChat完成了相关程序。

今年1月,通讯部长法米表示,负责营运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的Meta公司仍在提交所需文件的过程中,尚未取得执照。

这项举措遭到全球科技公司的反对。2024年,包括Google、Meta、Amazon及Apple在内的一批科技巨头曾呼吁政府暂停实施该发牌制度。

这些以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AIC)名义联合行动的公司在一封信中指出,有关立法“不可行”。

AIC认为,该监管框架在实际操作上对行业并不现实,并可能因对企业施加过重负担而阻碍创新,同时也反驳了“平台对相关法规反应正面”的说法。

在该制度下,获得执照的平台须履行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规定的法律义务。

须遵守执照规定条例

MCMC表示,未能遵守法规的社交媒体平台,可能会受监管及法律行动,包括罚款及财务处罚。

MCMC也澄清,被视为注册的执照并无固定有效期,将持续生效,直至被取消。

MCMC常见问答(FAQ)文件指出,在视为注册未被取消之前,任何依据第46A条文被视为持证者,均须以类别执照持有者的身分,遵守相关规定。

此前,社交媒体平台及互联网通讯服务根据2000年通讯与多媒体(发牌)(豁免)法令,获豁免发牌要求。

MCMC指出,根据“视为条款”被视为已获执照的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一系列监管义务,包括提供公司资料及委任本地代表。

服务提供商必须遵守MCMC发出的通知,并提交关键资料,包括公司详情;外国业者则须依照MCMC要求,在马来西亚委任一名本地代表。

该本地代表将作为与监管机构联系的主要窗口,负责升级通报渠道、接收官方文件,以及确保履行执照相关的责任与义务。

MCMC也澄清,外国服务提供商无须在马来西亚设立实体办公室,但必须委任本地代表,以履行发牌框架下的监管责任。

MCMC补充,其他合规要求将通过MCMC发出的通知进一步说明。

警方欢迎这项举措

全国总警长卡立依斯迈今日发文告欢迎这项举措,并表示这是加强数码平台治理、提升马来西亚网络安全的重要第一步。

“当前的数码生态系统需要更具回应性的监管方式,以应对儿童性剥削犯罪、网络诈骗、极端主义内容传播,以及数码平台被滥用于非法活动等威胁。”

“这项措施体现了各方共同致力于保护马来西亚未来世代,并确保他们在网络环境中安全的承诺。”

卡立表示,在网络环境日益严峻的背景下,这项措施也是保障儿童与家庭安全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