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今日基于总检察署需要更多时间进行研究,决定在明年1月24日、25日和28日一连3日,聆审5名被内安法令扣留的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兴权会)领袖的人身保护令申请。

吉隆坡高庭法官再那阿兹曼(Zainal Azman)也要求5名被扣留者的代表律师,先行向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提出申请,以将5名兴权会领袖带上法庭,亲自出席人身保护令申请的审讯。

“如果总检察长同意,那么我们就无需进入完整审讯。如果总检察长不认同,卡巴星就必须向法庭入禀完整的(出庭申请)宣誓书。”

5名目前被扣留在甘文丁扣留营的兴权会领袖,即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瓦山达古玛(K Vasantha Kumar)、玛诺卡兰(M Mano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与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分别在本月19日、21日和24日向吉隆坡高庭入禀人身保护令申请。

他们在入禀书中将国安部长阿都拉列为第一答辩人,第二答辩人则是太平扣留营营长。

要求检讨直接遭内安令扣留两年

政府指这5人通过非法集会、提呈备忘录以及座谈会的方式,在印裔族群掀起种族情绪和憎恨政府的情绪,并把兴权会的斗争带外国外进行,以及向斯里兰卡叛军组织“淡米尔之虎解放阵线”(LTTE)寻求援助,以便在国内展开更大规模的骚乱。

他们的代表律师卡巴星(右图)较早时以口头方式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让他们亲自出庭听审。他指出,这是扣留者针对国安部直接援引内安法令第8(1)条文签发2年的扣留令,首次入禀法庭要求进行检讨。

卡巴星也表示,由于代表律师必须寻求申请人的指示,来回应答辩人的宣誓书,因此希望法庭能够批准这项申请,让他们能够直接在法庭咨询申请人,而无须长途跋涉到甘文丁扣留营,导致案件被迫展延。

内安令被扣者出庭听审有先例

卡巴星也以本身曾在1988年茅草行动中被内安法令扣留时,于总检察长的同意下出庭处理自己的人身保护令申请,以及国会反对党林吉祥针对南北大道合约起诉马友乃德一案的经验作为例子表示,扣留者有权在必要时亲自出庭面对审讯。

卡巴星在休庭后向记者表示,总检察长有权在内安法令第18条文下,建议国安部长允许将扣留者带上法庭。他继称,他将致函给总检察长提出申请。

副检察司卡玛鲁丁(Kamaludin Mohd Said)则在回应时表示,他们在今日才知悉5名兴权会领袖申请亲自出庭听审,因此他们必须请示总检察长,方能进一步作出答辩。

他也要求高庭在3个星期后才进行审讯,因为总检察署迟至上周五和本周一下午,才接获申请人的宣誓书,因此需要时间进行研究,并准备40至45份宣誓书作出回应。

乌达雅未婚妻悲从中来落泪

今早共有约50名扣留者家属和兴权会支持者出席审讯,而身兼怡保东区国会议员的林吉祥也出庭声援。

乌达雅古玛未婚妻英德拉德维(Indra Devi)在法庭内更因一时想起前者遭扣留的情景,不禁悲从中来落泪,拒绝向《当今大马》发言。

律师有意传召首相出庭供证

另一方面,林吉祥在休庭后召开记者会表示,身兼国安部长的首相阿都拉应该自愿出庭作证,解释他为什么会在警方没有先行扣留60天进行调查的情况下,认为必须直接扣留5名兴权会领袖两年。

“或者,他拥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证明他们危害国家安全)?”

卡巴星补充说,他们将在国安部长提呈答辩书后,传召阿都拉出庭进行盘问(cross examination)。

林吉祥也抨击政府至今仍然无法提供证据说服公众,证明兴权会真的与“淡米尔之虎解放阵线”有联系。他表示,政府应该在下次审讯前无条件释放5名兴权会领袖,以免浪费公共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