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11点52分更新

上诉庭驳回前首相纳吉上诉,拒绝恢复其对起诉前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误控的民事诉讼。

法官拉威德兰(NP Ravinthran)的上诉庭三司在裁决中说明,尽管上诉庭不同意高庭就“总检察长对民事诉讼享有豁免权”的裁定,但同意“纳吉的起诉为时过早”的结论。

“关于豁免权与可审判性的问题,我们不同意高庭的裁决,因为《联邦宪法》第145(3)条文并未赋予总检察长在针对其个人的民事诉讼中享有豁免权。”

“高庭所援用的案例并不适用,因为那些是挑战总检察长检控裁量权的刑事案件。”

“然而,我们同意高庭的另一项裁决,即是由于相关刑事案件在民事诉讼提起时尚未了结,因此(针对汤米汤姆斯的)渎职、恶意检控、疏忽诉讼显然为时过早。”

“我们也认为’恶意程序’(malicious process)这一侵权行为在我们的法律中并不存在。”

须支付1.2万堂费

上诉庭指示纳吉向汤米汤姆斯支付1万2000令吉的堂费。

另两名法官分别为王建庆(音译,Wong Kian Kheong)、纳查林(Nadzarin Wok Nordin)。

希盟在2018年上台执政期间,时任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就多项滥权洗钱罪提控前首相纳吉。

不过,纳吉于2021年10月底入禀吉隆坡高庭,就一马公司案、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nternational Petroleum Investment Company,简称IPIC)案,以及另外两宗涉及滥权与洗钱案件,起诉汤米汤姆斯在任内渎职、恶意检控与疏忽。

2024年11月18日,汤姆斯申请撤销此案,认为有关起诉会耽搁纳吉所面对的刑事审讯。

去年9月9日,纳吉律师菲洛兹向法官阿末巴仄禀报,纳吉撤回对政府的起诉,使得本案只剩下汤米汤姆斯一名答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