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总检察长杜苏基昨天解释了检署对罗惠雯强奸案的降级提控,但部分律师却无法认同其说法,甚至批评当局在办案上犯有“双重不公”的问题。
他们指出,警方首先涉嫌失职,导致证据流失,随后检方又以警方的疏失为由,改以较轻的罪名来提控嫌犯。
律师拉杰什(Rajesh Nagarajan)接受《当今大马》访问时指出,检署的解释有着根本性缺陷,因为它孤立地讨论检控裁量权,却忽视了警方在调查阶段涉嫌失职,从而导致关键证据被“破坏”的问题。
“对所谓‘证据薄弱’的公正评估,都必须从警方的行为说起。警方要求受害者回家洗澡后再回来报案,这种指示是无可原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