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法对“乱丢垃圾者”加增社区服务惩罚从今年元旦开始后,首宗案例今天出现。一名外籍妇女因为在新山乱丢垃圾,被判处罚款,加上参与6小时的社区服务。

《新海峡时报》报道,印尼籍女子阿妮达(Anita Lukman)今天向新山地庭法官诺阿兹亚蒂(Nor Aziati Jaafar)承认,于2025年1月1日零点41分,把烟蒂和塑料瓶丢到街道上,没有使用指定的垃圾桶。

因此,法官判处她罚款500令吉,同时履行6小时的社区服务。

法官谕令,阿妮达必须在6个月内完成相关社区服务,每天轮班工作2小时。

法官补充,若她无法缴纳罚款,则须以监禁15天代替;至于社区服务令,若无法履行则将面临2000令吉至1万令吉的额外罚款。

要求最轻罚款

阿妮达没有律师代表,她在求情时表示自己是单亲妈妈,需抚养两名分别8岁和15岁的孩子。

“我承认错误且不会再犯。我会履行社区服务,但请求最轻的罚款,因为我负担不起。我来这里只是为了帮助朋友。”

不过,固体废料管理机构(SWCorp)主控官西蒂阿多拉(Siti Adora Rahtimin)请求法庭重罚,以儆效尤。

政府去年通过《2025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修正案》和《2025年地方政府法修正案》,针对乱丢垃圾者增设社区服务的罚则。

此罚则从今年1月1日生效,“垃圾虫”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2000令吉罚款,以及最长12个小时的社区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