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电召车司机的教师涉嫌非礼一名越南籍女乘客,今日在新山推事庭面控,他否认有罪。

《新海峡时报》报道,26岁被告朱志鸿(音译,Alvin Choo Chee Hong)是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推事莎米妮(A. Shaarmini)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该名公务员涉嫌以刑事暴力意图非礼对方,并触碰其身体的三个部位。

控状说明,事件于2月1日下午5点30分至6点之间,在一辆Perodua Bezza轿车内发生,地点介于Jalan Harimau Tarum的Kedai Emas Ros Merah与Jalan Tanjung Puteri 1的R&F Princess Cove之间。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下受审,一旦罪成,最高可监禁10年、罚款、鞭刑,或其中任何两项刑罚。

副检察司沙菲嘉(Nurul Syafiqah Sha'ari)建议将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然而,被告代表律师再也古玛(Mark Jeyakumar)以被告月薪约3000令吉为由,请求调低保释金额。

“被告是三名兄弟姐妹中的长子,其中两人仍在大学就读。其父亲为助理工程师,母亲则是家庭主妇。”

“这是他初次犯罪,并无前科。由于他已不再从事电子召车司机工作,因此不存在重犯的风险。”

他补充,被告并不掌握受害者的任何信息。

法庭批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并定于3月13日过堂及提交文件。

交通部吊销载客执照

媒体日前报道,社交媒体流传一则视频显示,一名司机多次将手伸向后座,疑似试图触碰女乘客的腿部与手部,期间不断询问女子年龄及是否会说中文等,而女乘客明显感到抗拒。

报道说,电召车公司Grab对此事深表歉意,并强调该公司会严正看待及采取行动。

柔佛再也华小校方随后证实涉事男子是该校教师。《中国报》报道,柔佛再也华小董事长陈观德表示,涉事男教师今起停职,等待柔佛州教育局进一步指示。

随后,交通部长陆兆福已指示陆路交通局,立即吊销涉事司机的载客车辆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