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党籍议员的议会座位再度成为课题。双溪马立州议员再诺法兹认为,只要议员仍支持在野阵营,则无需改变他们在议会中的座位。

再诺法兹发表文告指出,按英联邦议会制度惯例,议长可全权安排议员的座位。

“马来西亚确实存在独立国会议员和独立州议员,他们可以自行决定在议会中支持的阵营:支持政府就坐在执政党区域,反之亦然。”

“议会座位并不是由议员所代表的政党所决定的,如果他是支持在野阵营的独立人士,座位就保留在在野党区域。”

下议院职位应由议员决定

此外,他认为,议会反对党领袖、党鞭等职位,也应由在野党阵营的全体议员共同决定,而非由政党来决定。

“只是恰好在第15届大选后,国盟作为在野阵营选出了国会反对党领袖(事实上,这可以由在野阵营全体国会议员共同决定)。”

“议会的强制条件是必须为国会议员或州议员,由他们选出首相以及议会反对党领袖人选。”

“这就是为什么在决定首相人选时,有效的法定声明只能来自国会议员,而不是政党宣传主任。”

顿费沙促尽速变更座位

再诺法兹这是在回应土团党宣传主任顿费沙的言论,顿费沙此前要求将被土团党开除党籍的国会议员移出原有座位。

顿费沙声称,失去党籍国会议员不再具备继续待在在野党区域或原党区域的合法性,因此呼吁将被开除党籍的国会议员移至独立议员座位,以反映真实的政治立场。

“同样地,一切基于政党或在野党配额获得的职位,如国会反对党领袖、党鞭、议会委员会主席、影子内阁职位,在议员失去党籍时,原则上应被视为自动失效。”

“这些职位属于政党机构和在野党阵营,而非个人权利。”

他认为,延迟更换这些议员的座位不仅会引起混淆,更会损害国盟作为在野党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