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保安员侵犯隐私应受警告
三华青促高教部撤李松荣刑罚
隆雪华青、柔华总青和森华青针对高教部日前宣布修订博大校方对博大生李松荣(左图)停学一学期的刑罚,改为罚款两百令吉表示遗憾和不能苟同。
吉隆坡暨雪兰莪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陈松林、柔佛州中华总会青年团团长林道义及森美兰中华大会堂青年团团长梁奕龙,今日联合发表文告促请高教部应该在权衡各方面所给予的关注和意见后,采取亡羊补牢的措施,明确指示博大校方撤销对李松荣的一切刑罚。
拒接受不明人士搜查合情合理
文告表示,博大校方的“保安人员”,以不符程序和没有表明身份的强横方式,来搜查学生的书包,这样的举措已经严重侵犯学生的个人隐私权,应该受到高教部的严厉警告。
“许多非政府组织,包括人权委员会,都异口同声批评博大校方的裁决。我们希望高教部能够从教育的本质来看待这起事件。博大生李松荣是因为维护本身的基本权益,才不接受没有明示身份的不明人士搜查他的书包。此举实在是合情合理,而且也情有可原。”
明辨“假警察”要求出示证件
文告指出,我国总警长也常劝请公众人士明辨“假警察”,针对任何警方的搜查要求时,都要明确要求对方出示证件。
“李松荣只不过是要求所谓的“保安人员”出示证件不果,才拒绝对方的搜查。这实在没有构成任何的错误。因此,我们吁请高教部能够指示博大校方撤销对李松荣同学的控状和刑罚,让他能够安心的在博大把书念完。”
废除大专法令,还校园自主权
此外,他们也认为《1971年大专法令》赋予高教部和校方莫大的权力,致使我国的国立大学生频频受到校方不合理的压制。国阵政府也多次表示要修订《1971年大专法令》,但都是“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
文告说,为了要致力发展高等教育人才,大学校园遵循“学术自由、校园自主”的民主原则,来栽培我们的大学生。《1971年大专法令》有如一个魔咒,紧紧的扣住我们的教授和大学生,让我们的大学校园不能自由辩论各项政策和事务,不能百鸟争鸣、百花齐放,这实在是国家教育的莫大偏差。
“因此,我们坚持应该废除《1971年大专法令》,并以尊重学术自由、校园自主的原则,修订一份符合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规划的《大学法》。如此,大学校园的纷纷扰扰将获得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