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亚大学大专生联盟申诉遭校方恐吓,声称收到校方律师信禁止冠上学校名称,理由是该组织未向校方正式注册。

该组织表示,主席阿玛丹尼尔(Ammar Daniel Noor Irwan)于3月6日收到校方代表律师楼发出的电邮,内容涵盖一份要求停止侵权通知书、一份承诺书。

信件显示,校方指控该组织未注册为正式学生社团,却在活动及社媒冠上马大名号,涉嫌侵犯大学商标,限令七天内签署承诺书,并停止使用“马大”或攀关系,否则喊告。

收到投诉称影响校誉

马大校方随后发文告解释,由于收到投诉指该组织影响学校形象与声誉,才发出上述律师函。

校方表示,律师函是其机构身分管理流程的一环,旨在确保马大校名与身分的使用符合校方设下的规定与指南。

“采取这一步骤,是为了避免公众对使用学校名称的组织或运动的地位产生混淆。”

校方强调,尽管尊重学生的言论自由,但使用校名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与保障措施。

抨校方意图恐吓学生

记者会上,马大大专生联盟抨击校方此举旨在恐吓缺乏经济能力应对法律威胁的学生组织。

署理主席阿撒努(Ahsanul Akmal Muhamad Sulam)表示,“这是恐吓,因为我们是学生组织。多数学生组织都没有钱。在这么短时间内向我们送达这份要求签署的信件是非常残酷的。”

“只给七天时间,我们该如何筹集资金聘请律师?”

尽管如此,该组织坚持不签署承诺书,拟议寻求法律咨询。

该组织强调,此事无关注册与否,而在于校方对校内运作的学生组织采取法律行动。

他们表示,校方早知晓他们的存在,却未事先接触其成员商议正式注册事宜。

“我们对注册持开放态度。但收到校方发出的这类信函后,我们不确定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放话继续挑战此事

阿撒努补充,这是校方首次选择法律途径,而非援引《大专法令》来对付学生组织。

无论如何,他表示,该组织仍将继续捍卫针对校园,乃至整体学生运动相关课题发声的权利。

“我们认为,学生组织有责任挑战这一课题,以免这成为其它学校对校内学生组织采取类似行动的基准或先例。”

人民民主同盟主席韩丁(Hamdin Nordin)也在社媒贴文,抨击校方滥用公帑聘请律师对付学生,要求撤回相关法律通知。

“公众有权知道聘请外部律师楼的实际成本,毕竟大学资金涉及纳税人的钱和学生学费。”

“利用这些资金向学生施压是极不合理的浪费。”

他也呼吁首相安华审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