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37分更新

环境局总监旺阿都拉迪(Wan Abdul Latiff Wan Jaffar)今天在吉隆坡地庭面控,罪名是收受1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槟城某项道路工程的环境评估闯关。

但是旺阿都拉迪向法官苏珊娜(Suzana Hussin)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新海峡时报》报道,根据控状,现年57岁的旺阿都拉迪(上图)涉嫌通过中间人,收受一家公司董事的现金酬劳,以允许Geo Valley私人有限公司所负责的垄尾米桶山Bukit Kukus)双车道建设工程的上诉,进而豁免环评报告。

任何发展项目若会带来重大环境影响,则必须提交环境评估报告,并在工程开始前获得环境部的批准。

控状声称,被告于去年1月15日在其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的受贿罪名。

一旦罪成,旺阿都拉迪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贿金五倍或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

获准以4万元保释候审

法官苏珊娜允许被告以4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附加条件是必须上缴护照。

苏珊娜也择定5月7日过堂。

本案由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和莫哈末法里(Mohamad Fadhly Mohamad Zambry)负责检控,被告代表律师则是莫哈末费道斯(Mohd Firdaus Ahmad)和莫哈末阿里兹(Muhammad Aridz Mirzha Ahmad)。

副总监被控收贿两万

另一方面,环境局副总监诺哈尼末沙里(Norhazni Mat Sari)也被控6项受贿罪,但诺哈尼末沙里均不认罪。

她被控在 2022 年至 2024 年期间,6次为女儿收取 E-Concern (Borneo) 私人有限公司董事唐翔熙(译音,Tang Siong Hee)总计 2万1000 令吉的款项。

根据大马投资发展局(MIDA)网站资料,E-Concern (Borneo) 公司成立于2019年9月4日,专门为公共、商业和工业领域提供受管制废料的收集与管理服务。

控状声称,诺哈尼在未经思考下接收唐翔熙给予的金钱,即便唐翔熙跟其所负责的公务有关系。

上述金钱交易分6次,即 2022 年4 月18日(1000 令吉);2023年2月4日(1000 令吉)、2月20日(2000 令吉)、4月8日(2000 令吉)、8月22 日(5000 令吉),以及 2024 年7月19日 1万令吉的交易。

控状声称,被告在马来亚银行武吉免登分行犯下上述罪行,而相关资金通过在线转账方式汇入其女儿的银行账户。

因此,诺哈尼涉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公务员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罪名),一旦罪成,可判处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准以2.5万元保释候审

控方副检察司阿末阿克兰(Ahmad Akram Gharib)表示,控辩双方针对保释条件达成共识,即 2万5000 令吉及一名担保人。

他还建议法庭要求诺哈尼上缴护照,作为附加保释条件。

诺哈尼辩护律师哈里斯玛哈德凡(Haresh Mahadevan)向法庭表示,其当事人在6月16日至26日期间,须要前往日内瓦公干,有必要保留护照。

阿末阿克兰则建议法庭先收缴护照,待被告要出国时再申请暂时取回。

法官阿祖拉(Azura Alwi)最终允许被告以 2万5000 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下保释候审,并没收其护照直至案件审结。

法庭同时择订5 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