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公会入禀司法审核,要求法庭强制总检察署就健思基金案的47项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指控,重新提控副首相阿末扎希。

《新海峡时报》引述法庭文件报道,律师公会在入禀申请中,挑战总检察长于1月8日决定将扎希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的决定。

律师公会指,总检察长给予扎希案件NFA的决定不合理,且违反公共利益。

律师公会指说,该决定是在缺乏充分理由或足够支持材料的情况下作出,并且违背既有的检控指引。

“该决定与高庭早前于2022年1月24日的裁决不一致。当时法庭认定控方已对扎希建立表面证据(prima facie)案件,并命令他就所有控状出庭自辩。”

“鉴于耗费大量司法时间与资源,以及公共资金,该(NFA)决定有违公共利益。”

“NFA决定也缺乏事实与证据支持。”

律师公会是通过律师楼Abhilaash Subramaniam & Co向吉隆坡高庭提出上述申请,并将总检察长及扎希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扎希争取健思案无罪释放

2023年9月4日,即便在法庭已裁定表罪成立的情况下,控方撤回了阿末扎希在健思基金案的47项控罪,使吉隆坡高庭最终给予扎希“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

总检察署于今年1月8日宣布,控方在评估反贪会调查结果后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支持继续提控,因此决定案件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并将正式结案。

扎希接着于1月28日入禀高庭,希望把之前取得的“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裁决,进一步改为无罪释放;总检察署随后表明不反对,法庭择定于4月24日聆审扎希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