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宗猝死扣留所案件发生
人民之声呼吁验尸调查死因
由于涉嫌制造土制炸弹而遭扣留的吴炎标,日前猝死在昔加末警方扣留所内,促使大马人民之声今日再度促请政府马上成立独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简称独委会)以遏制警方滥权事件发生。
今年40岁的吴炎标,是在1月20日凌晨遭人发现猝死在警方扣留所内,虽然他的尸体遍体鳞伤,但警方仍然坚称他是上厕所时跌倒所造成。
吴炎标的妻子黄淑馨表示,她在1月16日于昔加末地方法庭看到其丈夫时,明显消瘦,脸色苍白,嘴巴发紫,双眼稍肿,行走时身体弯曲。而家属于23日前往认尸时发现他身上有多处伤痕,因此难以相信他是跌倒致死的。
“摔了一跤可以致死吗?”
人民之声执行总监叶瑞生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对于吴炎标的死因,警方所给予的理由无法令人信服,而且令人觉得不满。
“在厕所里摔了一跤可以致死吗?以吴炎标家属对于整起事件的描述来推测,死者的真正死因也许是警方虐待与不人道对待。”
因此,叶瑞生呼吁,推事庭尽快在一个月内调查此案,并且以法律制裁犯法的警员。
“嫌犯在扣留营期间的基本需求与安全,都是警方的责任,因此这宗案件必须马上交给验尸庭处理,以便可以尽早确认他的真正死因,并追究责任。”
2007年共有11猝死案发生
叶瑞生也指出,由于检察长与推事庭没有展开调查和审讯,导致警员可以不遭受处罚并导致扣留营猝死案持续发生,而2007年在扣留期间死亡的人数,就是明证。
“2007年一共有11宗在扣留期间死亡的案件,但是至今仍无声无息,因此没有任何一宗警方涉嫌违法,或者被扣留者的真正死因被调查。”
叶瑞生再度呼吁,政府应该立即成立独委会,展现政治诚意建立监督机制、真正落实警队改革,以保障人民的基本人权和生命安全。
大马人民之声新山支会今日也发表文告,呼吁警方调查吴炎标死因,以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警方声称拥有录影和证人
生前与家人住在甘榜登雅瑞仁花园的吴炎标,是在1月9日和其哥哥、妻子被昔加末警方扣留,指他们涉嫌触犯5项罪名,即军火增刑法令第8条文、1957年危险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刑事法典第292条文(私藏色情光碟)、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和1984年嗜毒法令第3(1)法令。由于吴炎标所涉及的案件比较严重,他就在隔日被押送到新山州警察总部接受调查。
由于扣留期限届满,警方随后在1月16日将死者从新山柔佛州警察总部将死者押返昔加末推事庭,再度申请延长扣留至22日。不料,吴炎标却在20日凌晨4点死在警方扣留所内。
根据 《中国报》 在21日的报导,昔加末警区主任阿都马吉在记者会上指出,有两名证人及闭路电视证实死者吴炎标爬上床时摔倒,头部撞到石灰床角。
根据扣留所闭路电视显示,死者于20日清晨3时30分上厕所后回到扣留所,在他准备爬到上层的石灰床时,头部撞到床角,但是仍然清醒。
阿都马吉表示,两名被扣留的嫌犯亲睹该过程,其中一人看到死者误踩睡在低处的嫌犯,失足被绊倒,另一人则看到死者跌倒。
死者随后向警员投诉呼吸困难,警局召来救护车将他送往医院,岂料救护车抵达昆明园交通灯时,死者就失救身亡,于3点56分死在救护车里。不过报道指出,这一切只是初步调查,尚有待证实。
然而由于死者在一个多月前做过健康检查,报告称死者当时健康良好,如今忽然离世,因此家属怀疑事有蹊跷,并在丧府上高举“公理何在”布条,以表达希望政府清楚交代事情经过的来龙去脉的请愿。
家属准备起诉昔加末警方
《南洋商报》 也报导说,死者五弟吴炎原呼吁政府将“真凶”绳之以法,切莫让“真凶”逍遥法外。他的家属也呼吁,如果政府没有清楚交代、调查清楚吴炎标死因,人民可以帮他们评一评理。
有鉴于吴炎标遗体不明伤痕多不胜数,他的家属决定诉诸法律途径,对昔加末警方提出诉讼。
死者母亲杜宝则表示,吴炎标在扣留期间身体微恙,但警方并没有通知其家人前往探病,而是在他撒手尘寰之后才通知他们,令人难以接受。
撤销死者与妻子所有罪状
另一方面,根据 《星洲日报》 报导, 昔加末地庭在本周一已经撤销吴炎标和妻子黄淑馨的所有罪状。
吴炎标的哥哥则获准保释外出。警方撤销他所面对的其中3条罪状,只是以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和1984年嗜毒法令第3(1)法令提控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