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48分更新

国家元首苏丹依布拉欣表示,任何拒绝接受《国家原则》的人,都不配被视为马来西亚公民。

《马新社》报道,苏丹依布拉欣指出,《国家原则》(Rukun Negara)于1970年8月31日推出,是全体马来西亚人民为恢复国家团结、加强国内多元族群社会和谐而作出的国家誓言与承诺。

“因此,我呼吁各方维护《国家原则》的每一项原则,并将其作为马来西亚人民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加以实践。”

“我要奉劝任何拒绝遵守《国家原则》的马来西亚人,这样的人不配被称为马来西亚公民。”

元首是于今日在国家王宫举行、配合陛下华诞庆典的册封仪式上,发表上述谈话。

出席仪式的还包括元首后拉惹查丽(Raja Zarith Sofiah)、首相安华及夫人旺阿兹莎、副首相阿末扎希、通讯部长法米等内阁成员,以及外国贵宾。

提醒恪守《国家原则》

苏丹依布拉欣强调,每一位公民都必须团结一致、互相包容和尊重,并恪守《国家原则》的各项原则。

苏丹指出,国家团结是马来西亚强盛的基础,确保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种族和谐共处以及长远稳定。

苏丹提醒各方,应铭记国家曾经历的惨痛历史,尤其是1969年5月13日发生的种族骚乱,当时某些人士行为过激、不尊重他人,也未能维护彼此尊重及国家主权原则。

“那场事件破坏了人民之间团结,并削弱了国家稳定。不要让历史重演。”

配合苏丹华诞庆典,共有161人获颁联邦勋衔、星章及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