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伊宗教场所不得高过清真寺?雪州搁置掀议指南
雪州政府近日推出的《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规定,现有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建筑高度不得超过附近清真寺,否则地方政府可就此展开执法。
指南注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总高度,从地面层测量至建筑物最高点,不得超过21.945米或72英尺。
指南进一步规定,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同一或相邻开发区域的清真寺。
条文随附注释,称地方政府可对超过高度限制的现有建筑物发出通告,或采取执法行动。
2026年6月5日早上8点45分更新
编按:本文经过改动以使内容更清晰,并加入了雪州大臣办公室的澄清。
雪州政府去年推出《社区设施规划指南与标准》,但后因争议而搁置,而引起争议的规定包括了明定现有非伊斯兰宗教场所建筑高度不得超过附近清真寺,否则将面对执法取缔。
指南注明,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总高度,从地面层测量至建筑物最高点,不得超过21.945米或72英尺。
指南进一步规定,建筑物高度不得超过同一或相邻开发区域的清真寺。
条文随附注释,称地方政府可对超过高度限制的现有建筑物发出通告,或采取执法行动。
指南并未就这些规定给出任何理由。
指南也要求非伊斯兰宗教场所需考虑与周围环境的美学和谐,包括协调天际线、色彩搭配、视觉冲击。
起争议后暂时搁置
雪兰莪州行政议会其实早在2025年11月批准了指南,但直到今年5月23日才引发公众关注。事缘八打灵再也国会议员李健聪踢爆,指南中包含禁止在商业区设立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的条款。
李健聪指出,该指南在“KM: 4-3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章节的第6条明确规定:“不容许设置在商业规划区内”。
第7条更进一步写明:“现有建筑物不得改作此类用途”。
面对舆论非议,雪州政府澄清,有关指南仅适用于未来发展项目,不会波及现有的商业区。
雪州佛教、基督教、印度教、锡克教及道教事务特委会联合主席黄思汉则表明,在政府与各宗教协会协商期间,州政府将暂缓执行该指南。
“令人遗憾的错误”
特委会于5月30日举行协商会议后说明,指南本意是方便规划新发展区,确保宗教场所靠近居民。
不过特委会指出,非伊斯兰团体已提出要求,希望新发展区的商业建筑也能用作宗教场所,以满足当地社区的需求。
雪州大臣办公室发言人向《当今大马》指出,各个协会要求两周时间,以向州政府提交书面反馈与建议书。
发言人说,大臣阿米鲁丁保证,新指南将保障所有雪州人民都有安全空间,以进行和平的宗教活动。
“原有的指南本意是规划未来发展,但却出现令人遗憾的错误,未能兼顾雪州多元宗教信仰的敏感。”
不得直通主干道路
此外,指南也规定,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也不得直通主干道路,而须修建宽度至少50英尺的辅助道路(service road),或在入口前设置路旁停靠处(lay-by)。
非伊斯兰宗教场所也禁止设在死胡同(cul-de-sacs)内。
清真寺与祈祷室则不受上述规定制约,反受鼓励与公共交通网络整合,以确保交通便利。
指南规定,每5000人或1250家户将分配得一处非伊斯兰宗教场所。
而地方清真寺服务人口为至少1万人,县级清真寺则服务逾5万人;祈祷室的服务人口约为2000人。
土地分配方面,非伊斯兰宗教场所是按共享地段模式(shared-site)规划,总分配面积为1.5英亩,再细分为0.25至0.5英亩不等,供不同信仰群体使用。
地方清真寺则获分配3英亩土地,县级清真寺则占地3至7英亩;有地住宅区(landed residential)内祈祷室一般获分配0.5英亩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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