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倪可敏指出,该部配合内阁决定将回收设施列为购物中心营业执照条件之一,从今年6月起分4个阶段实施此措施,并在2028年全面执法。

他今天发文告表示,第一阶段将专注于政府批准审批、准备指南、公众醒觉活动及交流会,以及鼓励购物中心自愿实施该措施,且不设任何处罚。

他表示,第二阶段则从2027年1月至6月实施,在数个选中的地方政府展开试点项目,并修订相关法规,以测试系统、评估基础设施需求及用户接受度,随后再推广到全国。

“第三阶段为2027年7月至12月,将重点落实针对性的强制执法,其中涉及新执照申请及位于特定地点的现有购物中心。“

“根据试点项目成果,将通过地方政府制定的执政条件和指南,分阶段提供回收设施,以确保高度合规和有序实施。”

他表示,最后阶段将于2028年1月起开始实施,届时将全面执法及持续监督,强制全国所有新建和现有购物中心遵守相关规定。

政府着重推动垃圾管理

倪可敏提到,内阁在6月5日通过这项决定,体现昌明政府致力推动更进步、可持续及高影响力的废料管理改革。

他表示,政府不再将垃圾视为负担,而是将其视为具经济价值、可推动国家发展的资源。

“本部门目标是让回收变得像购物一样便捷。全国到今年底,将有超过1000间购物中心设置回收设施,届时消费者与商家可以在购物中心轻松分类及投放可回收物。”

他补充,这项措施不仅有助减少送往垃圾土埋场的垃圾量,同时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及培养人民回收的习惯。

他表示,也已向全国地方政府理事会议(MNKT)提呈这项建议,以确保州政及地方政府之间得以全面协调,同时支持生产者延伸责任(EPR)实施,加强城市固体废料管理,并在大马城乡可持续发展指标网络(MURNInets)提高城市可持续发展表现,通过回收活动及“垃圾变现金”计划创造经济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