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正陆交法,为非法赛车设专项罪名
国会报道
2025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为公路上非法赛车和竞速赛引入了专项罪名,重犯者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
《马新社》报道,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拟议中的第42A条文将使赛车或竞速赛成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的独立罪名 。
他说,初犯者一旦罪成,将面临2000至1万令吉的罚款、最高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该法案二读时说:“至于第二次及随后的重犯,刑罚为罚款5000至2万令吉、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国会报道
2025年陆路交通(修正)法案为公路上非法赛车和竞速赛引入了专项罪名,重犯者将面临最高五年的监禁。
《马新社》报道,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拟议中的第42A条文将使赛车或竞速赛成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的独立罪名 。
他说,初犯者一旦罪成,将面临2000至1万令吉的罚款、最高两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他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该法案二读时说:“至于第二次及随后的重犯,刑罚为罚款5000至2万令吉、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陆兆福指出,目前非法赛车案只能援引危险驾驶条文处理。由于现行法律并未将赛车或竞速赛(speed trials)明确列为刑事罪,带来执法障碍。
他说,新条文将赋予当局未雨绸缪的执法权,无需等到发生车祸、伤亡或人命损失才采取行动。
“比方说,若两名或以上的摩哆骑手在公路上互相赛车或竞速比赛,即使没有发生车祸,当局也能采取行动。同样的,任何轿车司机若非法利用公路来测试车速,亦会受罚。”
增设条文对付“狗仔队”
与此同时,陆兆福透露,该法案也引入了第110B条文,以遏制长期阻碍执法工作的“狗仔队”(tonto)活动。
在拟议的条文中,任何人若阻挠、干干扰、袭击、恐吓或尾随执法人员的车辆,或是通风报信泄露执法行动,以协助违规者逃避法律制裁,可面临1万至5万令吉的罚款、一年至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项罪行也将列为可逮捕的罪嫌。
提高特定罪行最低罚款
陆兆福表示,这项修正案也旨在加强执法行动,特别是打击超载、违规改装车辆以及商用车辆的违规行为。
法案也寻求修订特定罪行的最低罚款、刑罚和罚单数额,将原本的300令吉提高到500令吉,不过违规者并不会自动被开出500令吉的罚单。
他指出,这项修正案调高了可罚款罪行的最高限额,而最终具体的罚款数额,则视乎罪行的性质与严重程度、缴付期限及既定程序而定。
拟议中的新最高罚单税率预计将于202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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