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索菲亚被控刑事诽谤首相安华的前政治秘书法哈斯,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促总检察长撤控并允许她“释放但不等同无罪”(DNAA),以符合《2010年吹哨者保护法》的精神和原则。

大马反死刑与酷刑组织(MADPET)发言人查尔斯(Charles Hector)昨晚发文告表示,任何涉及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指控,即使对象是首相,都应受到调查,而不是对付举报者。

“提出指控的人没有义务证明其说法属实,调查与举证本应是执法机关及检控机关的职责。”

因此,他指出,可被视为揭露涉嫌违法行为或吹哨者的索菲亚(Sofia Rini Buyong)竟然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0条文(刑事诽谤),令人震惊且质疑。

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查尔斯指出,当局采取的行动可能已违反《吹哨者保护法》第7(1)和第7(2)条文,尤其是后者阐明,即使举报内容最终没有导致被举报者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检控,举报人所获得的保护仍然有效,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他继称,即便法哈斯(Farhash Wafa Salvador)、安华、前反贪会主席阿占巴基和前首相高级政治秘书三苏依斯干达(Shamsul Iskandar Mohd Akin)等认为,索菲亚的言论失实并构成诽谤,他们也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而非刑事检控。

“事实上,根据《吹哨者保护法》,即便是民事诉讼,也应受到保护而被撤销。”

“举报人即使最终证明其揭露内容毫无根据,或没有导致任何纪律处分或检控,也应继续受到法律保障。更何况,索菲娅目前已成为涉及安华前政治秘书(三苏依斯干达)案件的控方证人。”

他指出,既然索菲娅已成为三苏依斯干达案件的控方证人,一般公众很容易相信,索菲娅揭露的部分内容属实,才会促成针对三苏依斯干达的刑事检控。

“那么,如果举报人揭露的内容部分属实、部分最终未获证实,她是否应因此面对刑事诽谤控罪?”

“《吹哨者保护法》第7(2)条文已明确说明,即使举报未导致纪律处分或刑事检控,举报人仍享有保护。”

属反公众参与战略诉讼

查尔斯不忘质疑,索菲娅发布的视频涉及多名有权势者涉嫌违法或失当行为,因此此次刑事诽谤控罪,是否属于国家发动的反公众参与战略诉讼(SLAPP)。

他批评,马来西亚不应使用这种诉讼方式,反而应尽快制定反SLAPP法律。

“《吹哨者保护法》或许可视为我国第一部具有反SLAPP精神的法律,但显然仍远远不足。”

他接着指出,根据媒体报道,令人感到奇怪的是,索菲娅面对的刑事诽谤控罪仅涉及法哈斯,不涉及安华、阿占巴基或其他人。

“这是否意味着,她针对安华、阿占及其他人的指控是真实的,因此控方才只针对涉及法哈斯的部分提出刑事诽谤控罪?”

是否选择执法和报复?

查尔斯也认为,国家机关不应以刑事诽谤罪提控任何人,若有人认为自己遭诽谤,应循民事诉讼寻求救济,非依赖国家机关诉诸刑事检控。

“事实上,绝大多数报案涉及诽谤案件,都不会发展成刑事诽谤检控,当事人通常必须自行提起民事诉讼。因此,问题在于:为何如今国家却选择提控索菲娅,而所谓受害者仅是一名普通公民?”

至于针对首相、部长或公务员的不当行为指控,查尔斯主张,国家正确的回应是澄清事实,由执法机关独立展开调查。

因此,他代表MADPET呼吁总检察长杜苏基终止对索菲娅的刑事检控,并向公众公开所有针对其指控的最新调查进展。

“哪些案件仍在调查?哪些案件已列为‘无需进一步行动’(NFA)?安华及其他涉案人士是否已按照惯例接受录供?”

他指出,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07A条文,报案人有权查询案件调查进度。基于透明与问责原则,检察机关更应主动向公众公开所有涉及公共利益案件的调查进展。

日益多揭弊者遭到调查

查尔斯最后提醒,马来西亚人民至今仍对纳吉担任首相期间,执法机关及总检察署未能及时调查及提控一马公司及SRC案件感到愤怒。

他说,无论被指控者是首相、部长,甚至国家元首,只要涉及违法指控,都必须依法迅速展开调查,不应再出现选择性调查、检控或执法。

“近来令人担忧的是,越来越多揭露涉及首相、部长、政府机构或公务员涉嫌违法行为的人士,反而遭到诽谤等刑事调查。

”然而,这些指控本身是否获得独立、专业调查,却始终没有答案。”

继去年底相继浮现的三支“代理人苏菲亚”短片,疑似“第四集”在今年4月22日被人上载到社交媒体,其中把安华和法哈斯卷入争议。

短片中,索菲亚向商人刁健城声称,名叫“安华”和“法哈斯”的两人搜刮金钱,而且把这些资金藏匿到非洲。

安华否认索菲亚的说法,指其信口雌黄,更挑战道“若有证据就拿出来”;他随后更指示律师对传播这类诽谤者采取法律行动。

昨天,索菲亚在吉隆坡推事庭被控刑事诽谤法哈斯,但她否认有罪,要求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