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公共账目委员会不满联邦政府就吉隆坡土地发展程序改革提案的回应,尤其拒绝修法设立吉隆坡市议员委任制度一事。

公账会主席玛丝昨日发表文告警告,政府是项决定将削弱制衡力量,不利于提升吉隆坡的行政透明。

“公账会认为,若不修法为吉隆坡市政厅设立市议员委任制度,将削弱加强制衡的努力。”

“吉隆坡市政厅若缺乏结构改革,仅凭既有内部行政改革,无法确保组织透明。”

公账会此前已传召联邦直辖区局、吉隆坡市政厅、水利灌溉局、土地及矿务局、联邦直辖区土地及矿务办公室,召开后续听证会。

公账会再次建议,应让联邦直辖区部长重新担任联邦直辖区吉隆坡土地委员会主席,认为此举能够加强民主问责,使吉隆坡土地开发的决策更具公信力。

无论如何,公账会承认,此事仍需交由内阁定夺。

批出土地未照会国会议员

另一个课题,则是吉隆坡市政厅批出土地时,没有实质照会吉隆坡国会议员。

公账会指出,尽管国会议员得以使用一站式中心系统,但土地委员会依然在未有咨询国会议员的情况下通过审批。

公账会解释,这种缺乏透明的情况,让国会议员难以向选民解释土地审批与开发的决定,也难以回应选区居民的投诉。

公账会促请政府更加重视全面的结构改革,因为其提出的多项关键政策建议迄今仍被推回内阁考虑。

公账会敦促政府展现政治决心,重新审视公账会的建议,以此证明政府致力解决吉隆坡土地管理与开发的治理问题。

“公账会担忧,若持续边缘化人民的声音,最终会损害公众整体福祉。”

政府此前宣布不会设立吉隆坡市议员委任制度,而是选择加强吉隆坡现有的治理架构。

公账会提11项建议

公账会去年8月向国会提呈吉隆坡土地发展程序改革提案,设立市议员委任制度正是其中建议,其它建议包括:

一、设立由吉隆坡国会议员组成的土地事务常设委员会,监督批地与开发项目;

二、让联邦直辖区部长重新担任土地委员会主席,强化民主问责;

三、修订《1960年联邦首都法令》和《1982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引入吉隆坡市议员委任制度加强制衡;

四、确保所有土地使用决策都符合《吉隆坡结构计划》和《地方计划》,背离计划的决定须向公众交代原因;

五、规定政府卖地必须通过公开招标透明进行;

六、修订土地溢价计算公式,以更准确地反映市场价值,防止政府土地以低于市价的方式批出;

七、确保防洪蓄水池达到所需的防洪标准,提升吉隆坡抵御气候灾害的能力;

八、将拥有水利灌溉局资产的土地所有权归属该局,以保障治水基础设施的安全;

九、确保河流保留地的开发项目不会影响河流功能,或增加水灾与土崩的风险;

十、重新审查甘榜波何(Kampung Bohol)防洪蓄水池项目的批地与开发概念,以保障透明度与公众利益;

十一、尽早向公众开放包含政府土地信息的吉隆坡市政局一站式中心3.0+系统(OSC 3.0 Pl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