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丁说明,联合国难民卡持有者在马来西亚并不享有法律豁免权,除免于逾期逗留、无证入境两项规定外,仍须遵守本地法律。

“他们偷窃仍属犯罪;他们无牌驾驶当局同样能采取行动。”

“联合国难民卡持有者并不享有法律豁免权,相关豁免仅适用于《移民法令》下的两项条文。”

赛夫丁当时是在回应媒体问讯,即当局有何机制防止难民登记文件(DPP)持有者无限续期滞留,以及遣返或安置至他国前所允许最长逗留期限。

他并未明确说明难民在DPP计划下的逗留期限,亦未言明续期是否有次数限制。

联邦政府自今年1月推行DPP计划,由政府主导登记与核验难民身分,以便执法单位直接掌控难民数据、身分核实、日常监控。

系统将储存难民的个人与生物识别资料,经核实的难民将获发DPP作为政府唯一认可的难民身分凭证。

首阶段登记仅限扣留中心内的被拘留者,联合国难民署当时警告扣留中心外的DPP登记均属违法。

优先处理逾2万被拘留者

赛夫丁透露,首批优先处理对象为约2万1000名被拘留者,其中约4000人声称拥有难民身分。

“不过,他们是否符合难民资格,仍须经过核实程序认定。”

“移民局、警队、相关部门将对他们展开安全审查。”

“所有资料都会记录在案。这正是我们目前推进的流程。”

他表示,待完成核实程序,政府便会决定申请者是否符合难民资格。

他说明,政府目前沿用联合国难民署数据,估计本地有19万至20万难民。

政府接管登记机制

赛夫丁表示,难民在本地只有三种可能去向:透过联合国难民署被安置到第三国;原籍国局势恢复后被遣返;在本地因刑事定罪服刑完毕后被遣返——这同样适用于DPP持有者。

他解释,政府不满意联合国难民署的既有难民管理,决定建立自身的登记机制。

联邦政府早些时候要求联合国难民署暂停办理难民登记,以便政府透过DPP计划整顿管理。

截至今年2月,联合国难民署登记难民与寻求庇护者超过21万5000人,其中缅甸罗兴亚人占半数以上。

马来西亚并非《1951年难民公约》缔约国,亦无专门法律承认难民身分或划定其合法权益与地位。

人权组织指出,DPP框架细则依然模糊,包括难民身分认定标准、被拒申请人能否上诉、生物识别资料如何保护,以及申请人在身分核验期间会否面临长期扣留。

政府也尚未公开说明DPP的有效期限、允许续期次数,以及持有者能否获得正规的就业、教育和医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