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1点52分更新

亚庇地庭裁决,沙巴前首席部长沙菲益藐视法庭,必须为其针对扎拉案的不当言论,入狱5周。

不过,法官阿米尔沙(Amir Shah Amir Hassan)批准暂缓执行刑罚的申请,以等待上诉结果。

沙菲益是在1948年初级法庭法令第99A条文下罪成。法官裁定,控方在毫无合理疑点的情况下,证明沙菲益犯下所控罪行。

一旦罪成,该条文规定可判处最高六周监禁,以及最高300令吉罚款。

此案由副检察司穆斯达法(Mustaffa P Kunyalam)和娜迪娅(Nadia Izhar)主控;沙菲益则由律师扎卡里亚(Jakariya Ab Jalil)及曾国竣(Chen Ket Chuin)代表出庭。

沙菲益也是民兴党主席。他在去年9月20日一场造势活动上演说时,宣称扎拉死于谋杀,更抨击当局延迟召开验尸庭。

演说影片随后在网路广传,被控霸凌扎拉学生的代表律师认为,其言论构成藐视法庭,遂提出了诉讼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