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益坚持向法官道歉建议
不因出师不利遭非议呈辞
虽然上任后首个建议招致各造非议出师不利,首相署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仍然坚持政府应该向1988年司法危机案中被革职的法官道歉的建议。
他也澄清,内阁没有拒绝他所提出的道歉建议,并表示内阁尚在考虑和研究他的建议。他表示将会继续向内阁争取落实其建议,唯没设下任何期限。
他强调向有关法官道歉是向人民彰显政府改革司法的承诺第,而且是重要的一步。
再益指出,尽管内阁尚未接纳他的建议,但他不会因此气馁或萌起辞职的念头。他是接受记者询问在3名副部长相继辞职后,是否也曾萌起呈辞的念头时,如是表示。他强调,这只是他第二周上班,工作才开始进行,没想过要离职。
再益:认同仲裁庭非支持革职
再益也解释说,他只是在1988年司法风波时,认同前联邦法院代院院长敦哈密出任负责审讯敦沙列的仲裁庭主席的合法性,并非认同革职沙烈的行动。
他声称,近日有一些“名人”与“非名人”接二连三质疑他建议政府针对1988年革除前联邦法院院长敦沙烈阿巴斯事件道歉的动机,对他不公平。
他透露,这些非议的人士主要是律师及前律师公会主席。他们认为再益当年支持敦哈密出任负责沙烈事件的仲裁庭主席和反对律师公会的杯葛行动,就意味著他支持开除沙烈。
他解释说,这是两回事,当年哈密位居沙烈之后的第二把交椅,根据职位顺序,他应该是担任仲裁庭主席的人选。
不过,再益同意说,在道德上,敦哈密当初不应接受仲裁庭主席的委任,因为沙烈若遭革除后敦哈密将会接任其位子,拥有利益冲突,所以接受委任将会引起争议。
对反对杯葛的举动,再益进一步解释说,他当时认为有鉴于哈密受委仲裁庭主席,已是既成的事实,杯葛行动也无法维护公众利益。
道歉无羞辱意味或捞政治利益
再益强调,向1988年司法危机中被开除的法官道歉和任何的司法改革措施用意。不是要羞辱任何人或捞取政治利益。
他说,虽然马哈迪在文章中没有提及他的名字,只是用“那个人”形容他,但他不会不觉得被冒犯,也不会感到伤心。
反之他强调,当年革除敦沙烈的事件,是导致人民对司法失去信心的根源,若要改革就必须正视问题根源。
他质问,难道道歉有这么难?并呼吁以人性化及怜悯之心看待这项问题。
再益是回应前首相马哈迪周巫(3月28日)在《太阳报》发表的言论。马哈迪在在《太阳报》刊登一篇亲笔撰写的文章,《皇室挑选州务大臣的角色》(Role of rulers in picking mentris besar),揭露当年身为穆斯林律师协会主席的再益,曾经全力支持政府革除法官,但今天贵为部长后,却改变初衷,要求政府为此事道歉。不过马哈迪却没有直接点名再益,只是用“那个人”来形容他。
马哈迪也在文章中,表态拒绝向1988年司法危机中被革职的联邦法院前院长敦沙烈阿巴斯及另外几位遭革职的法官道歉,并表示他并没有开除法官,若要道歉应该叫负责革除法官的仲裁庭道歉。马哈迪周六进一步解释,由于当年是依据法律规定设立仲裁庭及遵循法律程序行事,因此他本人或是政府不应为1988年司法危机道歉,更没有必要设立听证会翻案。
马哈迪并非首位揭露再益言行不一致的人士,在1988年间出任律师公会主席的前联合国司法独立特派专员巴南古马拉沙米(Param Cumaraswamy)率先发表文告指出这一点。巴南也点名再益当年也反对大马律师公会杯葛敦哈密接任担任最高法院院长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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