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jz diong jiou zhong logo 董教总今日对教育部拟定半津贴学校的“迷你发展蓝图”表示关注,并吁请各校董事会提高警惕,不要把校地或建筑物等校产移交给当局,以避免董事会主权受到蚕食。

“董教总吁请全国各华小三机构密切关注事态演变,尤其是各校董事会必须提高警惕,不要把校地或建筑物等校产移交给当局,以避免董事会主权受到蚕食。”

吁请废除半津贴学校区分

董教总也再次吁请教育部,废除1998年“学校扩建和重建指南”,以消除“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法外立法之区分。

董教总重申,无论是过去的《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或现在的《1996年教育法令》,都没有以校地拥有权把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的规定,同时也没有规定以“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作为发出资助拨款(grant-in-aid)和资本拨款(capital grant)的依据。

董总主席叶新田与教总主席王超群,今日针对教育部已成立小组为国内半津贴学校草拟迷你蓝图,逐步把所有半津贴学校转为全津贴学校,以及平衡半津贴学校与全津贴学校的拨款落差,联合发表文告,这么表示。

根据《光华日报》报道,教育部副部长魏家祥前天指出,为半津贴学校而拟制的“迷你发展蓝图”草拟预计在未来两个月内完成初稿,相信不久后便能进行推介仪式,以让半津贴学校能够享有与全津贴学校的同等资源。

“迷你发展蓝图”旨于发展国内1782所半津贴学校,包括889所华小、374所淡小、283所回教传教士(Mubaligh)小学、114所回教传教士中学和117所宗教学校。

学校扩建指南违反教育法令

董教总表示,事实上,《1996年教育法令》所规定的学校分类是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和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和“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的分类。

“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无论是政府学校(Sekolah Kerajaan)或政府资助学校(Sekolah Bantuan Kerajaan),都有权获得全部资助拨款以及资本拨款。”

董教总指出,所谓的“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名词早在1970年代末期出现。

教育部官员也于1998年1月14日开会通过“学校建筑物扩建和重建指南”,把校地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划分为“全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Penuh),而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则划分为“半津贴学校”(Sekolah Bantuan Modal);并且规定校地不属于中央政府的学校,自己负责学校扩建或重建的经费,并且在扩建或重建后,必须把有关建筑物移交给州教育局。

董教总说,这份指南根本是法外立法,严重违反《1996年教育法令》。

董教总表示,教育部官员自行实施“全津贴学校”和“半津贴学校”区分,目的是要限制华小、淡小和教会学校所应得的发展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