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12点32分更新

自闭男童扎恩疑遭杀害,沙亚南高庭驳回其母亲依丝玛妮拉的上诉申请,令其须为疏忽罪监禁五年。

法官诺希山(Noor Hisham Ismail)宣读判词时表明,他在详阅上诉记录与双方的书面口头陈词后认为,八打灵再也地庭的判决并无任何可供上诉的法律或事实错误。

他表示,《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所列的疏忽照顾要件明确,控状列明的疏忽照顾情况也同样清晰。

“被告绝不可能受(控状措辞所)误导,因此并无司法不公的情况。”

诺希山指出,第31条文中“可能导致身体伤害”的表述,阐述的是疏忽行为的性质,而非结果,因此检方无需证明被告造成实际伤害,或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可能’一词要求客观评估后认定存在真实或实质的风险,而非仅仅是理论上的可能。”

“即便下级法庭误将因果关系视为罪名要件,本庭认为这并不影响定罪。”

兼驳检方加重刑罚上诉

诺希山也驳回了检方要求加重依丝玛妮拉刑罚的交叉上诉。

扎恩失踪一天后,其遗体于2024年12月6日在住家附近小河旁被发现。

根据解剖结果,扎恩相信是遭谋杀,其颈部和身体因自卫而出现伤痕。

去年10月31日,地庭宣判依丝玛妮拉疏于照顾孩子罪成,判处五年监禁。

依丝玛妮拉此前是与丈夫再因依万一同悲控,惟法庭认为检方未能确立针对再因依万的表面罪名,遂在去年7月21日裁定其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