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大马人权奖得主:
兴权会与砂州本南族社群
两个为我国少数族群权利斗争的组织,今日共同分享我国著名人权组织——大马人民之声所颁发的年度人权奖殊荣。这两个组织分别是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Hindraf)和砂拉越州乌鲁峇南的本南族(Penan)社群。
兴权会所代表的印裔和本南族都是我国遭到边缘化的少数族群。虽然两个族群都缺乏资源和处于弱势,但却无惧与势力庞大的政府或伐木业者争取本身的权益,这也是他们能够夺得这项殊荣的主因。
评审之一兼“妇女之友”(Sahabat Wanita)代表艾琳夏维尔(Irene Xavier)今午是在隆雪华堂,举行的2008年度大马人权奖颁奖典礼上,宣布今年人权奖的得主。
成功击败另外4个团体
他们是成功击败另外4个提名团体中而屏雀中选。这4个团体分别是积极推动选举改革的干净及公平选举联盟(Bersih)、捍卫本身家园的甘榜伯仁邦(Kampung Berembang)木屋区居民、捍卫祖传地的霹雳州美罗甘榜昌(Kampung Chang)原住民,以及律师公会属下的人权委员会。
艾琳(右图)在解释评审决定时指出,人民之声原本是要求他们遴选一名得奖者,但是他们发现提名名单内出现两种类型的组织,分别普罗大众的斗争和小型群体的斗争。
“涉及群众较少的斗争也是非常重要,特别是那些遭到边缘化的群体,他们的斗争会更加艰难。因此,我们决定从这两种类型选出两个得奖团体。”
兴权会证明人民会反击
她首先宣布兴权会是第一个得奖团体,并指该组织成功激励和动员长期遭边缘和忽视的基层群众,对大马政治带来极大的影响和显著的改变。
“虽然兴权会只是在短期内才成立,但是他们的贡献却是非常巨大的。兴权会证明打压人民是不能够持久的,因为人民终有一天会反击。”
另外一名评审兼人民之声执行总监叶瑞生较后也解释,兴权会之所以能够击败公选盟和人权委员会,是因为他们相对较缺乏资源和人力,不像公选盟般拥有许多较强大的非政府组织和在野党支撑,可以轻易动员许多支持者。
本南族付出巨大的代价
针对本南族,艾琳则指出,评审认可他们在较为艰难的情况下展开斗争,因为他们一直都是被孤立在外,而且他们面对更为财雄势大的抗争对象。
“我们认可他们为这场斗争所付出的巨大代价,他们面对粗暴对付、性攻击,还有其他的困难。”
兴权会被列为非法组织
兴权会是在去年11月25日因在吉隆坡市中心发动一场大集会“一炮而红”,有关大集会获得约3万印裔的响应参与,以表达他们对印裔社会遭边缘化的不满。兴权会原本计划提呈一份请愿书要求英女皇御准委任皇家律师,免费为受英殖民地政府剥削的印裔先辈申冤,以索取4兆美元的赔偿。若成功上诉,每名大马印裔将可以获得200万美元的赔偿。
在兴权会大集会后,警方过后援引内安法令扣捕了兴权会的5名领袖长达2年,他们是兴权会的法律顾问乌达雅古玛(P Uthayakumar)、耿卡哈兰(R Kenghadharan)、甘纳巴迪(V Ganabatirau)、玛诺卡兰(M Manoharan)和组织秘书瓦山达古玛(T Vasanthakumar)。
内政部长赛哈密也于10月15日,也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把兴权会列为一个触犯法律的非法组织,所凭据的理由是该组织危害公众安全和破坏道德。
村长疑遭伐木业者杀害
为了捍卫本身的祖传风俗地(native customary land),本南族则从1980年代开始,一直在砂州森林中反抗财雄势大的伐木业者,甚至设立路障来阻止入侵。
因此,他们往往遭到伐木业者和助纣为虐的执法官员的暴力对付和骚扰。此外,他们在今年也投诉其妇孺遭到伐木工人的强奸和性骚扰。
龙克隆(Long Kerong)村长克勒绍(Kelesau Naan,左图)也疑因领导反抗运动,而在2007年遭到杀害。他于去年在清迈也获得追颁第一届亚洲原著民人权斗士奖。
兴权会:废除内安法令
这两个得奖团体都分别获得一座奖杯、奖状和1000令吉的奖金。值得一提的是,这座奖杯是采纳多层次设计,并由多个圆圈形成一个立体球形。
叶瑞生解释,这个多层次设计突现大马是由多元族群所组成,而球形则凸现和谐共处的重要性,以及说明唯一的地球急需人们的保护。
兴权会是由全国协调员达能迪南(RS Thanenthiran)和活动协调员卡南(R Kannan)代表领奖。达能迪南在致谢时强调,这项应该是属于每个走上街头的人民。
他指出,大马人已经开始明白人权概念,并且知道我国是人权记录最糟糕的国家。
“5名兴权会领袖,还有其他60多名扣留者至今都还在内安法令下被扣。因此,内安法令必须被废除!”
本南族:这是胜利象征
至于本南族,则由克勒绍的儿子尼克(Nick Kelasau,右图左)和侄儿兼现任村长提隆(Tirong Lawing,右图右)代表领奖。他们是在昨天从砂州乘坐飞机到吉隆坡。
尼克简短地表示,这可说是本南族胜利的象征。他也感谢各方面人士一直协助捍卫他们的权益。
人民之声的人权奖是在1999年开始创办,每年颁发给某个曾经积极捍卫人权的社区或组织。人权奖得主都是来自不懈捍卫和推广人权工作的社区居民和团体。之前的人权奖得主包括:
1. 城市开拓社区-双溪尼潖村(Kampung Sungai Nipah)(1999);
2. 烈火莫熄运动(2000);
3. 救救白小保校工委会和内安法令扣留者的妻子们 (2001,双得奖者);
4. 警察与人权监督委员会(2002);
5. 前布拉马(Braemar) 园丘工人社区(2003);
6. 瓜拉光(红毛港)村民和欧盟医药工业(Euromedical Industries)工人(2004,双得奖者);
7. 龙溪武吉淡培(Kampung Bukit Tampoi, Dengkil)的特木安原住民(Temuan Orang Asli)社区(2005);
8. 钦族难民委员会(Chin Refugee Committee)和武吉日落洞(Bukit Jelutong Rasak)园丘社区(2006,双得奖者)。;
9. 反对医药服务私营化联盟(Coalition Against Health Care Privatisation)和万挠新村“争取高压电缆绕道、反对逼迁”工委会(2007,双得奖者)。
除了艾琳和叶瑞生,今年另外2名评审则是原著民人权分子克林尼科拉斯(Colin Nicholas)和回教姐妹组织(SIS)代表玛斯嘉里莎(Masjaliza Hamzah)。
人权律师阿米尔韩沙(Amer Hamzah Arshad)原本也是评审之一,但他基于自己是律师公会人权委员会的一员而选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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