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uthayakumar sedition trial 030209 01 兴都权益行动委员会法律顾问乌泰雅古玛的煽动案原定今日续审,但是有鉴于他申诉腿肿,因此法官批准案件展延,以便让他入院就医。

在乌泰雅当庭提出申请后,法官批准案件展延至4月28日,并谕令警方把乌泰雅送往政府医院就医。

向监狱局申请求医不受理

p uthayakumar sedition trial 030209 02 乌泰雅在开庭前向记者申诉其左腿肿胀,虽然他已要求监狱局允许他前往私人医院就医,但却没有获得回应。

“我的脚越来越肿,显示我的糖尿病很严重了。它已经扩散到脚趾,这可能是慢性的,并且有可能需要截肢。”

“所以今天我要求律师申请庭令,好让我进入私人医院就医。”

他说,他也通知监狱局,兴权会的负责人只是他与兄长瓦塔慕迪两人;其他目前与他一起在内安法令下被扣留的3名律师只是法律顾问,没有涉及兴权会的日常操作。

乌泰雅被控煽动罪一案原定今早在吉隆坡地庭续审,控辩双方原本将做进一步陈词,以争辩总检察长阿都甘尼是否偏颇。

目前遭内安法令扣留长达两年的乌泰雅,今早身穿白色上衣和蓝色裤子,并蓄着长须出现在地庭。他昨日从甘文丁扣留营被带往吉隆坡,以面对长达3天的审讯。

45名支持者出庭声援

逾45名支持者也在吉隆坡大使路法庭大厦内集合,以支持乌泰雅。

乌泰雅是被指在一个与兴权会有关的网站,上载一封写给英国首相布朗的公开信,声称大马印裔遭到边缘化,并形容为“种族清洗”。

警方在2007年12月11日,以煽动法令第4(1)(c)来提控乌泰雅。一旦罪成,他最高可能被判坐牢3年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他当时获允许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敦料大马政府在两天后即援引内安法令,无审讯扣留他。

当案件在去年10月20日审讯时,辩方律师马诺佳兰(M Manogaran)指控总检察长是因为和乌泰雅之间的仇怨,而提控后者。他认为,总检察长所签发的同意书因此不合法。

地庭法官沙巴利亚(Sabariah Othman)当时决定展延审讯至今日,以进一步聆听双方的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