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7点更新

anwar sodomy 2 trial 071108 05 国 会反对党领袖安华(左图)的肛交案今日在吉隆坡高庭面对双重打击,高庭法官查比丁(Zabidin Md Diah)驳回安华针对控方上诉的初步反对;安华也在第二律政司尤索夫(Mohd Yusof Zainal Abiden) 呈交宣誓书后,放弃撤销尤索夫主控官资格的申请。

法官驳回安华初步反对的理由是高庭有广泛的权力聆审控方的上诉。他指出,法庭将聆听控方提出的论点后,再决定是否接受控方的上诉。

今日的审讯是为了决定,法庭是否接受控方的上诉,推翻吉隆坡地庭早前的判决,允许肛交案移交高庭审讯。

控方曾向地庭申请移交高庭却遭到辩方反对,理由是首相阿都拉已公开保证总检察长阿都干尼不会涉及此案的检控工作,但是控方提呈的申请案件移交高庭证书,却是由阿都干尼所签署。

安华在今年7月1日报案指控他於1998年被前总警长拉欣诺殴打的“黑眼圈案”中,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和阿都干尼等高官有捏造证据之嫌,因此他认为阿都干尼在此案拥有利益冲突,不宜涉及其中。

地庭法官格玛蒂(SM Komathy Suppiah最后赞成安华的看法,否决控方移交高庭的申请,导致控方向高庭提出上诉。

地庭拒绝移交高庭是个错误

尤索夫今日主要提出三项论点,要求高庭检讨格玛蒂的判决:

(一)格玛蒂考虑辩方的反对,并拒绝移交高庭的判决是错误的;

(二)总检察长只是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418(3)条文执行其行政权力,并非司法权力;

(三)捍卫法治与避免偏见。

控方:首相无权作检控保证

ghani gani patail and anwar black eye sodomy trial 虽然尤索夫承认阿都拉曾公开保证阿都干尼(右图)不会涉及此案,但是宪法只赋予总检察长权力,以签署移交高庭的申请书,而不是阿都拉。

他指出,任何有关检控的保证“只能来自总检察长,不是首相”。

“首相在法律上不能签署申请书,但是总检察长却能签署申请书。”

苏莱曼则反驳,格玛蒂不承认阿都干尼在此案上的角色,在法律上是正确的。

“随着首相公开保证,总检察长就失去资格,还有其他法律人能够签署申请书,不需要一定是总检察长。”

尤索夫否认看过黑眼圈报告

今日较早前,安华决定放弃申请撤销肛交案主控官—第二律政司尤索夫的检控资格。

辩方是於2月5日,基于尤索夫曾在1998年安华黑眼圈案件的皇家委员会听证会中,担任已故总检察长莫达(Mohtar Abdullah)的代表律师,因此申请撤销其主控官的资格。

sulaiman abdullah 安华的首席代表律师苏莱曼(右图)指出,这是因为辩方原本假设,尤索夫作为莫达的代表律师,必然知晓黑眼圈案的警方调查报告,因此不适合出任肛交案的主控官。

不过尤索夫在呈交给法庭的宣誓书中,矢口否认本身曾看过调查报告,因为有关报告由总检察长所保管。因此,苏莱曼表示,辩方失去要求撤销尤索夫资格的根据,所以决定放弃原本的申请。

安华是遭到前助理赛夫控告鸡奸,如果罪名成立,可以被判监禁最高20年。安华目前是以2万令吉的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