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智涉嫌殴叶新田案
展延至4月24日才下判
刊载: Mar 2, 2009 1:42 PM | 更新: Mar 2, 2009 8:45 PM
新纪元校友林肯智(左图)涉嫌殴打董总主席兼新纪元学院理事长叶新田的一案,原订在今日下判,唯已被推事展延至4月24日。
俯首认罪,向叶新田道歉
林肯智是在1月22日,在加影推事庭被控严重致伤叶新田时,当庭俯首认罪,并向叶新田及家属道歉。推事允许林肯智以3千元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将面对最多7年监禁及罚款
时任编剧的林肯智被控于1月11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在新纪元学院第10届毕业典礼上,以右手蓄意致伤叶新田,触犯刑事法典325条文(严重伤人)罪名。一旦罪名成立,他将面对最多7年监禁及罚款。
当时林肯智是在2名辩护律师王健强及陈志翔的陪同下出庭。王健强也是蒙古女郎案中第3被告著名政论家阿都拉萨的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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