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跳槽法

反跳槽法案已拟妥,特委会建议7月初开特别国会

反跳槽法案已拟妥,特委会建议7月初开特别国会

国会特委会已完成反跳槽法案修宪案的草拟工作,并将向首相建议7月初召开特别国会会议。
反跳槽法案昨呈内阁,二课题需特委会完善

反跳槽法案昨呈内阁,二课题需特委会完善

旺朱乃迪说,“内阁不反对特委会提呈的草案,但要求商榷和完善两个课题。”
反跳槽法案不阻政党换盟,也没涵盖议员遭党开除

反跳槽法案不阻政党换盟,也没涵盖议员遭党开除

旺朱乃迪透露,反跳槽法案不会限制政党换盟,无法杜绝类似“喜来登政变”的重演。 
希盟催首相开国会,辩反跳槽法也谈民生通膨

希盟催首相开国会,辩反跳槽法也谈民生通膨

希盟主席理事会认为,国会特别会议也应该讨论反贪会主席所揭露的医疗采购弊案。 
反跳槽法案特委会达共识,定案前研究书面意见

反跳槽法案特委会达共识,定案前研究书面意见

旺朱乃迪说,研究反跳槽法的国会特委会,在昨天会议已就法案的几乎所有政策事项达共识。

仅余二次会议商反跳槽法,委员盼采简易方式立法

仅余二次会议商反跳槽法,委员盼采简易方式立法

马迪奥斯希望将任务简化,仅专注于提呈基本的反跳槽法草案,而不承担其他相关事务。
特委会向民间组织抛七提问,探寻反跳槽法界限

特委会向民间组织抛七提问,探寻反跳槽法界限

遴选委员会向民间组织提出七道关键问题,探寻拟定反跳槽法的界限。
借条例遮掩反跳槽法进展,公民组织抨旺朱乃迪无理

借条例遮掩反跳槽法进展,公民组织抨旺朱乃迪无理

“专业国会种子社群”指出,议会常规其实根本没有阻止或限制特委会成员披露会议进展。
仅拉拢议员支持安华任相,赛夫丁辩称无关邀跳槽

仅拉拢议员支持安华任相,赛夫丁辩称无关邀跳槽

赛夫丁指公正党的行动,是呼吁敌对阵营的国会议员在无需换党的情况下,支持安华任相。

拒透露反跳槽法案详情,旺朱乃迪仅赞特委会表现佳

拒透露反跳槽法案详情,旺朱乃迪仅赞特委会表现佳

旺朱乃迪拒绝透露详情,仅称赞该委员会“表现优异”。

反跳槽法研议应公开,净选盟反对以机密法遮掩

反跳槽法研议应公开,净选盟反对以机密法遮掩

净选盟强调,特委会必须向公众交待会议日期、关键决策、研拟进度及利益相关者的陈述。

反跳槽修宪案:特委会有望1个月内完成报告

反跳槽修宪案:特委会有望1个月内完成报告

旺朱乃迪有信心,负责改善反跳槽修宪案的国会特委会,能在一个月内准备好含有相关建议的报告。

巫统不容反跳槽法受阻走调,也反对延长跨党合作

巫统不容反跳槽法受阻走调,也反对延长跨党合作

更新 巫统强调,反跳槽法案的提呈务必继续和通过,更不容任何意图阻挠或变异法案的做法。
特别国会料落在607,反跳槽特委会明日首次开会

特别国会料落在607,反跳槽特委会明日首次开会

旺朱乃迪透露,其部门建议在6月7日再度召开特别国会会议。

反跳槽法案改弦易轍,接下来会如何?

反跳槽法案改弦易轍,接下来会如何?

今分析 本文说明遴选委员会的功能、法案制订方式有何不同,以及接下来会如何提呈。

欣慰朝野一致推反跳槽法,首相赞誉迈向政治成熟

欣慰朝野一致推反跳槽法,首相赞誉迈向政治成熟

“马来西亚日益迈向政治稳定,更加成熟、强健和自信。”

黄家和吁内阁尊重特委会,勿再提不同反跳槽方案

黄家和吁内阁尊重特委会,勿再提不同反跳槽方案

“政府必须尊重特委会的最后建议,保证不会再次作出不同的决定。”

没必要也有滥用风险,律师公会反对修宪法第十条

没必要也有滥用风险,律师公会反对修宪法第十条

律师公会认为,修订联邦宪法第10条文,剥夺民意代表结社自由的做法毫无必要。
国会成立11人特委会,负责研拟反跳槽修宪案

国会成立11人特委会,负责研拟反跳槽修宪案

更新 国会 下议院决定成立一个全新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旨在改善整个修宪案的内容。

“没投票还开什么国会?”,民兴党议员不满白来一趟

“没投票还开什么国会?”,民兴党议员不满白来一趟

国会 民兴党数名国会议员感到不满,并质问既然无事需要议决,何必要开会。

关乎议员基本自由,蓝卡巴促反跳槽规定入宪

关乎议员基本自由,蓝卡巴促反跳槽规定入宪

国会 蓝卡巴认为,遏制议员跳槽的法规应该纳入联邦宪法,而不只是订立一般的联邦法律。

若独立胜选而后入党,孙伟瑄主张豁免跳槽法钳制

若独立胜选而后入党,孙伟瑄主张豁免跳槽法钳制

国会 孙伟瑄也提问,若是大选借旗上阵而胜选的情况,反跳槽法案要如何定义和处理?
希盟为杜绝修宪受滥用,支持跟反跳槽法一并处理

希盟为杜绝修宪受滥用,支持跟反跳槽法一并处理

国会 安华和陆兆福皆认为,本次修宪应该延后,跟反跳槽法案一并提呈和寻求通过。
原则上同意立法反跳槽,慕尤丁也建议修改社团法令

原则上同意立法反跳槽,慕尤丁也建议修改社团法令

更新 国会 慕尤丁表示,配合制定反跳槽法令,应该同时废除《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