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堂示威者行为已违法
刊载: May 8, 2015 4:49 PM | 更新: May 8, 2015 4:49 PM
马华中委兼宗教和谐局主任郑联科认同,巫统领导层对参与美丹花园示威抗议十字架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纪律行动。这些示威者的行为显然已经违法。
“若这些示威者是来自伊斯兰党或公正党,我们也同样必须要求伊斯兰党或公正党领导层对涉及的党员采取同样的纪律行动。作为一个政党成员,他们有义务维护法治和宪法。伊斯兰党或公正党不能对党员涉及任何犯罪或触犯法律行为视而不见。”
同样地,马华也认同警方立场分明,撇开示威者与总警长的关系而进行调查。
马华呼吁总检察署展开法律程序,并起诉明显违犯法律的示威者,因为根据联邦宪法第三条阐明马来西亚国民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和权利。有关教堂的信徒在示威者的骚扰,并要求拆除十字架的威胁下,极可能造成人身伤害,这等同是触犯煽动法。
我们希望看到的这件事的后续情况是有一个满意的结局。针对这些触犯法律的人所采取的行动已证明,总检察长已经履行其职责,这将堵住任何所谓总检察长选择性起诉的指责。我们必须提醒所有人,在马来西亚,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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