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邦波赖州议员陈家兴批评中央政府,为了舒缓实施消费税后物价上涨的民怨,在未经广泛咨询和解说即仓促推行《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2014年修正)。这不仅将涨价的全部责任推卸给商业界,同时让业者尤其小型商家被逼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继消费税后面对另一冲击。

 

“政府在宣布推行消费税时已开宗明义说明,此政策的目的是扩大税务来源以增加国库收入。因此推行消费税后物价上涨是一个可预期且必然的情况。国阵部长为了转移视线却频频发出‘奸商论’与‘杯葛论’等不负责任言论对商家强加负面标签。如此无疑等于将政府施政与经济管理失败的后果悉数加罪于商家,导致消费者和商家形成对立”

 

陈家兴指出,参照其他国家在防止和打击商家不当牟利的经验,其立法往往是依附于反垄断法、反倾销法或反欺诈法等,而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反暴利法”。这是因为政府和立法的功能主要在于防止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利,而不是在于打击“获取暴利”。

“另外,反暴利法令也赋予贸消部长权力委任价格管制员,以进行制定价格、鉴定暴利机制、对于投诉进行调查、获取证物等。执法单位过大的权力、重刑罚,复加上不了解法令细则的商家,也将间接衍生滥权和贪污的空间”

陈家兴也是公青团全国副团长。他是在日前拜访昆仑喇叭巴刹后发表文告。其他出席者包括昆仑喇叭新村民选村长丁春荣、村委潘德成、郭明桦等等。他透露,反暴利法令阐明,商家不得在本年1月2日至明年6月30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润率,否则将会被带上反暴利特别法庭审理,随时面对高达100万罚款(团体)和监禁的重罚。

他说,消费税制度的许多细节至今仍未明朗导致商家难以适从,除了必须适应新计算系统、聘请账目输入员及会计师等,同时也面对关税局和贸消部互卸责任以及投诉无门的混淆状况。无可否认有一小撮害群之马在消费税实行之际浑水摸鱼抬高物价,但是更多的情况是业者仍未适应新制度以及必须面对成本提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