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会法案是巫统失信心的证明
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2015被制定只是为了一个目的,那就是万一马来西亚发生政治变化,首相纳吉所带领的国家安全理事会,仍然能确保巫统国阵政府将会继续执政。
在国民还未意识到发生什么事情时,巫统国阵非常紧张的并以最短的时间内经由上议院和下议院通过此项法案。巫统国阵已经察觉到,他们很有可能在短期内失去马来西亚的政治霸权。
巫统为什么需要此项法案,而此项法案又如何影响马来西亚人民的权利呢?
简短来说,该法的第18条,允许国家安全理事会(MNK) 申报一个区域为“保安区”,事实上,已间接剥夺公众的权力,在法案的第III部分可清楚看到,法律和联邦宪法将被冻结。
這些措施包括,国家安全理事会可以在宣布的“保安区”里实施戒严,限制人們的自由走动,逮捕任何人,在没有同意下沒收产业,包括在未经许可下占用建筑物的权利。
显而易见的是,这项法案一旦成立,将直接替代,最高元首陛下根据宪法第150条的元首可以宣布戒严的权利。这意味着,由首相纳吉所担任的国家安全理事会主席,能够代替最高元首陛下在君主立宪制的权利的角色。
这法律效应可以被质疑,因为“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将与“最高元首陛下的君主立宪制的权利”产生冲突。我们担心这个法案将被滥用。
这个假设并不轻浮。回顾马来西亚的历史,在马哈迪的时代, “内安法令”已经被滥用以拘留政治敌人,而现在我们也看到“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和“1948年煽动法令”也经常被首相纳吉使用,试图让国民保持沉默,掩盖国民的抗议声浪,以及对付反对党领袖。
另外要注意的是,国家安全理事会是由八名成员组成,其中5位是内阁部长。这意味着他们不只是有一个职位而已,他们在政治上有重要的利益。如果国阵巫统输了或者在下届大选下台,国民是否能相信,他们会采取中立的立场 ?
纳吉和马来西亚政府未能确切的解释,为什么马来西亚需要国家安全理事会法案。我并不认为国民有需要牺牲自己的权利。我们不是生活在叙利亚或伊拉克。现有的法律如刑事法典,足以应对入侵者或任何扰乱国家稳定的人。如果真的发生严重事件到真的必须把人权放到一边,届时没有人会反对政府根据宪法第150条,要求最高元首陛下宣布实施戒严。
君主立宪制对国家来说是一个“保障”,元首不会偏帮任何一方。如果这个权利落入政党所控制的政府手中,很有可能会着重本身的政治利益而滥用此项权利。
如果此法案被批准,并由国阵巫统主导。就能清楚的看出他们似乎没有尊重三件事,即:1、君主立宪的制度, 2、民主的概念,和3、联邦宪法。他们的骄傲只是反映了,他们担心他们不再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同,也不尊重宪法。
最後,法律是政府用来治理我们日常生活的工具。要看用的人如何使用它。就例如:火,用的适当就造福社会,如被滥用,不仅房屋被烧毁,甚至丢失生命。
我们的社会责任是确保维持宪法和君主立憲制。巫统国阵犹如油尽灯枯,但民主之火必须继续点燃下去。
霸权必失民心,民主必得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