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首相兼财政部长纳吉在提呈2017年财政预算案时,鼓励全国收入最低的40%家庭(B40低收入群体)成为优步(Uber)召车司机服务以提高收入,务边国会议员李文材直斥纳吉的建议过度简化问题,而且突显其对于经济管理的无知。

他说,纳吉作为国家内阁和行政最高领导,竟然在有关优步的争议未有定案前,无视现有法律层面的问题,以及全国6万名德士司机的生计和权益,公开发表上述谈话。

他指出,《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56(1)条文阐明,任何人不得在没有公共交通执照下载客;《1987年商业车辆注册局法令》第33条文亦注明未获得商业车辆注册准证情况下操作属犯法。另外,《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第16条文更进一步规定,公共交通营运执照的范畴涵盖优步及Grabcar服务。

“因此我必须提醒纳吉,在有关课题与现有法律之间的抵触获得妥善处理之前,基本上优步与一般传统认知的霸王车无异。身为立法者,我们应该做的是由制度上解决问题,制定合理公平的法则,而非如纳吉般违反法治精神只顾哗众取宠”

李文材也是公正党霹雳州署理主席。他日前在参与国会辩论时发表上述谈话。他早在2014年开始通过国会跟进优步课题,惟政府至今未能提出具体的主张和方案。

他也申明无意反对汽车共享(ride sharing)概念和新经济模式,但是强调政府应该在有关营运模式在符合以下条件之前暂时禁止有关活动:

1)传统德士与优步、Grabcar的营运条件必须公平,包括公共交通驾驶执照、强制定期检查、撤销传统德士指定营业地区的条规、强制规定购买汽车保险以保障乘客。

2)协助传统德士业者通过掌握网络和智能手机应用程式以提高服务素质。政府在两个月前所公布的“德士服务转型计划”显示当局反应迟缓而且所提供的协助十分有限。

3)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1987年商业车辆注册局法令》及《2010年陆路公共交通法令》以管制汽车共享业。

他也进一步指出,在暂时限制汽车共享活动的同时,本地业者和商家将能够借此空间争取这个新模式的主导权,而不是将这个新兴行业拱手让由外国公司操作。这个缓冲期也将提供传统德士业者选择继续原有模式或投身汽车共享新模式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