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民管理法令处置围篱社区组织功能与权限,来克服地方区域住宅治安问题

地不佬区国会议员锺少云于本月25日的国会口头问题,向房屋及地方政府部询问,希盟联邦政府是否会考虑研究许多居民协会的迫切要求,即拟一项类似《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的全新法令,来处置居协组织内部的各个功能与法令下居协的权限,以便有能力克服各个地方区域花园住宅的治安问题。

锺少云其实期待希盟联邦政府,能提供一项类似《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的《居民管理法令》来登记全马所有的围篱社区管理委员会,以便这群委员会不须被逼在社团注册局下登记。

“因为在现今局面下,各地方政府规定所有的居民管理委员会必须在社团注册局下登记,它们才处理那些有登记的居民管理委员会投诉。但地方政府并不受任何法律的指引来提供支援,或承认委员会的围篱社区工作付出。所有的各个围篱社区,其实只不过是一个个合法组织,但在面对不愿支付保安管理费的刁难居民时,还有社区内部与地方政府条例的履行时,却束手无策。”

房地部在答复锺少云问题时强调,各个居协的权力与功能是来自内政部下,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掌管《1966年社团法令》(355法令)与《1984年社团条规》下的权限。所以,任何要成立一个特定全新法令来克服地方上区域治安问题的建议,也就归属内政部门下社团注册局的职责,其原因就在马来西亚的每个居协角色与功能,都归社团注册局掌管。

至于房地部主管下的《2013年分层地契管理法令》(757法令),是特别被用来管理及协调某个分层地契计划下的建筑物,及与之共存的产业。

锺少云的问题也得到内政部的附加答复。内政部对锺少云建议,要让房地部协调登记在《1966年社团法令》下居民协会的管理权,并无反对意见。无论如何,内政部认为,有关建议的执行有必要经过详细讨论的过程,以确保两个部门都无重叠,来广泛执行管理该建议。

截至今年7月5日为止,马来西亚社团注册局一共登记了7081间居协。以下是各州属的居协详细数字:

州属

居协数量

柔佛

829

吉打

249

吉兰丹

87

马六甲

319

森美兰

386

彭亨

238

槟城

435

霹雳

399

玻璃市

34

雪兰莪

2,797

登嘉楼

64

沙巴

214

砂拉越

216

联邦直辖区吉隆坡

740

联邦直辖区纳闽

5

联邦直辖区布城

69

总数

7,081


锺少云,地不佬区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