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只会骂对手使“妖魔化”伎俩
冒着被駡“妖魔化”回教党的駡名,还是要写一写回教党精神领袖兼丹州大臣聂阿茲又來宣布落实回教刑事法,且彷佛鉄了心,扬言即使行动党反对闹退出民联也再所不惜。
其实不需要惊讶聂阿兹态度强硬的宣布,毕竟308之后聂老也不是第一次如此宣布了。
——2008年8月15日,聂阿茲在哥打峇鲁说,吉兰丹州将在适当的时候实施回教刑事法。各造方对不能作为不实施回教刑事法的理由。
他也声称,回教党不会放弃落实回教刑事法的目标,并计划在民联执政中央政府后落实,结果引起卡巴星与林吉祥的反弹,重申回教刑事法与回教国不是民联的政策,并呼吁聂阿兹不应在此时破坏民联的合作。
——2008年9月4日,聂阿茲又说,虽然目前民联成员党有异议,但他有信心回教刑事法最终将获得大家接纳。
——2008年9月26日,卡巴星说,一旦大马实施回教刑事法,随之而来的断肢法不适用于我国多元种族。行动党绝不会放弃大马为世俗国的理念。
——2008年12月22日,聂阿茲说,如果行动党拒绝接受回教刑事法,他们必须说明反对的理由;他也说看不出为什么非回教徒没办法接受与西方法律没有分别的回教刑事法。
——2008年12月28日,聂阿茲说最终的意愿是要将回教刑事法成为法律,也相信总有一天,国内人民也能接受回教刑事法。
——2009年1月2日,聂阿茲又建议把回教刑事法课程,列入州內各校教学科目。他还说,回教刑事法对丹州而言,已经是旧课题,因为吉兰丹苏丹已经通过回教刑事法的草案。
——2009年1月8日,由于人民公正党顾问安华指没必要排斥回教刑事法,因为它只用在回教徒身上,这说法遭到卡巴星反駁;卡巴星指出,要实行回教刑事法,先决条件是成立类似沙地阿拉伯的回教国家,把回教法用在回教徒和非回教徒身上。
回教刑事法是一贯心愿
囉哩囉嗦列出一堆资料,只是要说明三件事:
第一,聂老要在丹州及执政中央后落实回教刑事法,是他一直以來的目标或心愿,不尽然只是为了捞取选票的政治伎倆,也未必是担心流失马来票的应急之计。
第二,聂老要落实,卡巴星反对,安华指只用在回教徒身上,这三人在3年前讲的话跟今天说的一样。把他们今天的谈话与反应,对照过去就会发现,不仅是相似,简直是老弹重弹,重复又重复。
第三,聂老在2008年中掀起的回教刑事法争议最后平息,不是因为在民联內部解决,而是2009年中被另一个课题转移了视线,就是回巫会谈结盟。
回教党一路走來始终如一
今年年中回教党在党选后开明派抬头,“回教国”招牌变成“福利国” 。一时间,好像所有争议都到此结束,但可能不会有太多人注意到,聂老在6月8日的谈话,他说回教党暂将“回教国”理念搁置一边,主要是因为一些人不能接受“回教国”字眼,甚至感到害怕。他也说,州政府施政时逐渐采用回教刑事法。
回教党一路走來始终如一,只是今日不比在替阵时期原教旨主義化的氣焰高(聂老说话再绝也不会比当年的哈迪阿旺绝)。虽然卡巴星在2009年5月曾说,安华会劝回教党放弃回教国,但政治现实是,行动党不能放弃世俗国的坚持,又怎能要求回教党放弃回教国呢?
沉默与避谈无法解决问题
民联尤其是行动党,很清楚回教党不会也不能放弃回教国。如果只是寄望选民因为多次“狠来了”就不再害怕回教国,或者只是告诉选民单凭回教党的议席改不了宪法做不成回教国,这番话充其量只是行动党对非回教徒尤其华印裔选民说的,但不该是民联对全民包括回教徒马来选民说的话。
行动党与其一直痛骂国阵尤其是马华与民政妖魔化回教国与回教刑事法,既不能改变回教党的政治目标,也无法承担落实回教化政策的政治后果,又无法像当年退出替阵般退出民联,不妨思考是否该重拾林吉祥在替阵时期力倡的“文明对话”平台,或在2001年曾构思的“第三条道路”,即联合在野党与进步的回教力量筹组新联盟打开新政治局面。
可惜林吉祥当年大胆的构思最终没有落实,否则今日局面早已不同。
毕竟,从替阵到民联都无法回避“回教国”的议题,沉默与避谈无法解决问题,行动党如果没本事处理好回教党屡屡提出的回教化措施争议,就不要只会怪政敌使出“妖魔化”的伎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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