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所有,侵权必究
【艺文】不算技术
近日来,商业电台播放一则有关专利权的公告,提醒公众专利权的重要,和专利权潜在的商业利润。听来,这则公告似是被国外科技公司间的专利诉讼所涉及的巨额赔偿所“启发”。
而近来,最为轰动的专利权诉讼非美国苹果公司对韩国三星电子的诉讼莫属。
【艺文】不算技术
近日来,商业电台播放一则有关专利权的公告,提醒公众专利权的重要,和专利权潜在的商业利润。听来,这则公告似是被国外科技公司间的专利诉讼所涉及的巨额赔偿所“启发”。
而近来,最为轰动的专利权诉讼非美国苹果公司对韩国三星电子的诉讼莫属。
2012年8月,美国法院判决,苹果公司起诉韩国三星电子侵犯其多项智能手机专利权胜利,命令三星赔偿10亿4900万美元,后改为9亿3980万美元。2014年5月,美国法院再次判决苹果对三星电子的另一项专利权诉讼胜利,三星必须赔偿1亿1960万美元。
三星侵犯了苹果iPhone智能手机的那些专利权呢?美国法院判决,三星侵犯了苹果手机的“回弹效应”(Bounce-Back Effect,拉扯网页回弹时,网页回自动更新)、“轻击放大”(tap to zoom)、“拨边解锁”(slide-to-unlock)和苹果手机的“归位键、圆角、坡形板边”(home button, rounded corners and tapered edges)等专利权。
专利过头,阻碍创新
一眼看去,一般人大概都会惊讶,怎么这些小点子也可成为专利?而且是涉及上亿美元赔偿的专利?创新的产权确实须受到保护,以鼓励创新避免抄袭。可是,这事做过了头,反会成为创新的障碍,有如在原本开阔的创新之地允许先来者到处竖立“私人重地,不可擅自进入”,让后来的创新者绑手绑脚难以发挥,专利权因而会变成评论者所说的“创新的赋税”。
苹果公司的一些专利申请也受到美国评论者的批评。例如,它的另一项“拨边解锁”的专利权,被Gizmodo,一谈论设计和科技的部落格,批评为过于广泛,几乎禁止其他手机在权面上移动任何东西。
对美国整体专利系统的批评来自开放操作系统Linux的原创人李纳斯托沃兹(Linux Torvalds)。他将美国的专利与商标局(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所批准的许多专利说成为“垃圾专利”。
他评论说,美国专利与商标局实在没有太大能力拒绝来自各方的专利申请。就算专利局的检查员有足够的知识与技能去拒绝垃圾专利的申请,这最终只会为他们制造更多的工作。因为,申请专利者只须稍为更改原先的申请,就会再次呈交批准,直至最后通过为止。
我们只须看看苹果公司于2007年为其第一款iPhone申请的大量专利中的颜色设计的专利申请(右图),就能明白专利局检查员的繁琐工作,如果这些检查员认真的去做他们的工作的话。
专利诉讼费用庞大
李纳斯托沃兹评道,真真的破坏不是来自于专利本身,而是涉及专利的律法诉讼。因此,为了赢得往后可能的专利诉讼,各公司申请的专利自然倾向于笼统的专利申请,以尽量扩大其可运用的范围。而明显的,这种费用庞大的诉讼,也只有财雄势大的公司如苹果和三星等才能为之。在苹果对三星的第二轮诉讼里,据美国圣克拉克(Santa Clara)大学的一位教授布莱恩洛夫(Brian Love)所说,苹果所获得的赔偿,大概比苹果所花的律师费用高出不了多少。
这些发生在美国的专利诉讼,对发展中国家如我国而言,除了娱乐性十足外,有着什么实质的影响呢?美国公司所拥有的大量的商业专利权,和专利诉讼的昂贵,可成为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商品进军美国市场的巨大绊脚石。例如,据“经济学人”的报道,中国的联想公司如欲在发达国家销售其智能手权,它将必须缴付大约相等于25%在这些国家的销售额的专利费用。
李纳斯托沃兹也指出,美国的专利系统在专利诉讼发生时,通常都对美国公司有利。因为,一旦诉讼发生,重要的已不是法律上的对错,而是“我对他们”的对决。在苹果对三星的一系列诉讼里,苹果公司赢得了在美国的诉讼,却输了在南韩、日本和英国的诉讼。
苹果在大马申请专利
在苹果公司的雄图大略里,马来西亚也被看上了。去年8月,苹果公司向大马知识产权局(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申请注册“startup”一字为注册商标。在第一次申请失败后,它上诉得直获得批准。这消息在国外媒体的报导下曝光后引起国内科技界的哗然与反对,而向该局提出正式的抗议。
抗议是否成功不得而知。就只希望大马产权局的官员们对美国苹果公司的垂青与有荣焉之际,不会将国内商家的利益都掉到窗外去。
李敬添,物理学硕士,私立学院讲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