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除英语教数理:为政者应俯顺民意
文:沈天奇
有些时候一些政治人物和政府高官,在应对人民密切关注的课题上,都会根据“政治需要”,向人民做出“承诺”或“保证”,作为权宜之计,以化解他们面对的民意压力。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或后继者会把有关诺言置之一旁,使其不了了之,甚至公然违反已向人民许下的承诺。
派不谙华语者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
1970年代初,教育部曾委派不谙华语者到华小担任高职,使华小变质,遭华社强烈反对。当时的教育部长胡先翁,向华社保证不会委派不谙华语者到华小当校长和其他高职。
1987年,教育部又委派不谙华语者到华小担任行政高职。这违反了胡先翁许下不委派不谙华语者到华小任高职的诺言。在华社各方面和华基朝野政党强烈反对教育部变质华小的压力下,内阁宣布以“四一方案”处理该课题,即华小校长、第一副校长、第二副校长和下午班主任必须具有华文资格,课外活动主任至少要谙华语华文。
逐步蚕食华小董事会主权
政府于1969年3月25日公布一份有关教师薪金和服务的《阿兹报告书》。但是该报告书却对教育政策大谈特谈,甚至主张废除学校董事会,因此引起华社的强烈反对。1971年12月5日,当时的教育部长也就是后来的首相胡先翁,在语文出版局接见董教总和马华公会共二百多名代表。胡先翁表示,教育部是要重组学校董事会,不是废除学校董事会,并且承诺除了雇佣和解雇教职员的权力外,华小董事会的其他权力获得保留。
但是,教育部却不断地通过各种行政通令或指南,逐步蚕食、剥夺华小董事会管理学校的主权,影响了董事会的功能、运作及学校的发展。华小董事会对学校食堂管理、支票签署、校产租金等各方面的主权,都不断地被剥夺,长此下去将造成董事会名存实亡。这违反了前教育部长和前首相胡先翁许下的诺言。
自《1996年教育法令》实行后,教育部未公布有关学校董事会的新条例,同时不断发出蚕食学校董事会主权和限制董事会运作的行政通令或指南。
英语教授数理科使华小变质
1995年,全国7个华团即董总、教总、校友联总、留台联总、雪华堂、堂联(“华总”的前身)和南大校友会,针对草拟中的新教育法令,向政府呈备忘录表达看法和要求。7华团表示,在《1995年教育法案》(即今日的《1996年教育法令》)下,华小的华语华文教学媒介可随时被改变,没有法律保障。然而,当时的一些政治领袖反而还公开向华社“保证”政府不会改变华小的教学媒介语文。
如今,政府在2003年强行在各源流小学实行以英语教授数理科的政策,清楚证明华小的教学媒介语文可随时被改变,没有法律保障,使华小变质。这拆穿了政治领袖不变质华小的“诺言”实是个谎言,也突显《1996年教育法令》比过去的《1961年教育法令》更严峻。由此可见,政治领袖会根据不同时候的“政治需要”,随心所欲对《1996年教育法令》作出完全相反和不同的诠释或说法,前言不对后语。
政府应俯顺民意和遵守诺言
作为一个民选的政府,就理应俯顺民意,听取人民所讲的真话,遵守和落实向人民许下的诺言,而不是一意孤行,违反承诺,以免失信于民!目前,我国各族人民应同心协力,促使政府俯顺民意,废除英语教数理政策,恢复各源流小学以母语教授数理科。
注:本文原刊登于《华教导报》评论,董教总会讯,2005年第4期,总第6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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