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渡蜜月,请不要来马来西亚
联邦法院在本月4日裁决,各地方政府有权力制定“行为不检”罪行的条例,来管制公众在公共场所的举止和行为。政府这项宣布,让执法者人员可扮演演狗仔队躲在公园的花堆、草丛里,或者在夜间换上全身透黑的工作服、并且工作时要百份之百严肃认真的投入侦察,同时要确保双唇紧密合拢,千万别露出牙齿,以免黑漆漆的夜里突然冒出一点白,让情到浓时忘我的情侣顿时清醒看出破绽,如此要逮住情侣在公园隐密处进行拥抱、接吻的亲密行为,恐怕可就全功尽弃。
为降低违规被罚的争议,针对违规的定义或许需进一步做如下区分,或可参考足球裁判如何执法; 牵手应予以是警告,拥抱与接吻应给黄卡,发生性关系直接发红卡,屡劝不听连续得两张黄卡等同一张红卡。各执行官员若没踢过足球也应看过足球,要不在即将举行的世界杯来个密集的观赏训练,免得未来执法乱发红卡,引起民怨。
真要有效突击公共场所亲昵行为,在治标上执法单位需依据上述建议的侦察工作建立SOP(工作标准程序)来训练执法人员,并且要设立丰厚奖金,举办“全国捉拥抱、亲嘴大竞赛”,激励执法人员全力以赴投入工作。而在治本的功夫上,那就得到全世界大事宣传,举凡情侣、夫妻请少到马来西亚,或者多带点现金才入境,以便在入境后为自己的接吻、拥抱行为缴付”风化税”。
所谓亲密行为各有不同判定尺度
所谓亲密行为,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文化拥有不同解释,是否过火有着不同判定尺度。纵使是回教国家彼此对有伤风化的定义也有很大的差距,诸如要入境沙地阿拉伯,不管是不是回教徒,只要入境当地都得用面纱将半张脸遮上。然而,在土耳其,在海滩边却处处可见穿着三点式的女生在做日光浴,街上男女热情相拥的情状亦很常见。搞不清楚大马当局是如何鉴定情侣、夫妻在公共场所的亲密行为是否有伤风化?
要振兴旅游业,却立下不文明规定
政府一方面要振兴旅游业吸引游客到来,一方面又要立下诸多不文明的规定,又怎能叫旅客放心到我国旅游? 旅游部长东姑英南先生一时间面对巫统躁进份子,弱势的他怎么也显现不出“英勇男子”的气慨,“英南”已不是“英男”。而身为副部长的当奴先生(对不起,YB的英文名中文不好翻译)或许担心卢诚国事件重演,在发出零星的小火花之后就鸦雀无声。唉,真想不到当奴先生由新闻部“高升”到旅游部之后,却不能“高声”谈论无厘头的“亲热行为有伤风化”的热门课题,正是“蚊子叮LP,难打!”
有关亲密行为规范、旅客入境行为守则政府正在草拟中,但为增加国库收入,又不要引起外国旅客愤懑,日后对违规者的传票也许还是要开的,希望政府在执法人员开出的传票上别忘了加注: “亲昵无罪,地点不对,忘我陶醉,必须缴税”,“ 犯规者无权过问对不对,马来西亚万万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