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拿督冯正仁为首的上诉庭针对英达丽水的上诉杨观发一案暂时已经尘埃落定,目前为止英达丽水是胜利的一方。说是暂时,这是因为败诉的那方有极大的可能上诉至联邦法院,(身为我国最高以及终极的法院,一切的法律课题都到此结束),到时联邦法院是推翻还是维持上诉庭的判决,且让我们拭目以待,才会有具体的答案。

英达丽水后来夹著上诉庭有利的判决,如今接到英达丽水红色警告信的用户,仍未于30天以内缴清排污费便直接被起诉的事件,引起众人不满,议论纷纷。

这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杨观发一案。

法律是好玩的东西,也是持久的拉锯战,不到最后阶段,胜负始终无法定夺。虽然起初杨观发在推事庭吃败仗,不过在高庭时后来居上,到上诉庭时又败下阵来,真是一场欢喜一场空。

与大道不同,被强迫使用排污服务

诚如代表英达丽水的代表律师所言,英达丽水是法定机构,民众享有排污服务,此机构就有权向民众索取排污费用,这是不言而喻。

这就好像人民使用南北大道的服务一样,你倘若使用该服务就必需付给一笔的过路费用。你倘若擅自硬闯不付一分一毫,同理大道有权透过法律途径想你索取欠下的过路钱。至于收费合理与否,似乎不是探讨的重点。

不过当初林吉祥针对南北大道展开法律诉求,联邦法院下判林吉祥败诉,宣判如果他不要给予过路费就不要使用南北大道。在南北大道上,民众还有选择权。不过很显然的,在杨观发一案,他没有选择的余地,虽然他没有要求该机构提供排污服务,不过还是被“强迫”

被征收排污费用,上诉庭应该厘清这点以厘清民惑。

上诉庭也认为此机构虽然在高庭没有作出宣示书呈交提供排污服务的证据,不过这不是一个致命的要害,用户还是一样有法定的责任支付排污费用。

根据代表杨观发的律师表明,上诉庭认为此案具有审讯的课题,所以必需重回推事庭展开审讯。若此,这就意味著杨观发还有一线希望,因为只要透过审讯,传召各方的人证以及物证,推事庭最后就会根据双方律师的呈辞才作出定夺。因此,人民也不必太过悲观和失望,倘若英达丽水在审讯期间一旦不能呈交提供排污的证据,也意味著杨观发还有胜利的机会,回马枪一番。

若杨观发胜诉,住户可追讨付费吗?

如果最后杨观发胜诉,对英达丽水将造成重大的影响。其后果将是在杨观发一带的住户甚至是全国各地,是否可以追讨之前付给此机构的排污费用?此外,住户可以以此机构没有提供排污为由而从此拒绝英达丽水提供该服务吗?这些都是法律考量的地方,必须一一透过司法厘清。

代表杨观发的律师团已经上诉至联邦法院,这是一个牵涉重大利益的法律案件,结局如何必定牵一发动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