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独立遥不可及?
司法独立,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众所周知,我国并没有贯彻三权分立的精神,行政和立法关系重叠,利益冲突,而司法,也完全没有行政权的干预。法官的遴选,需要首相的劝告下,才被元首接纳。
行政权的独大,在我国傲立群雄,三权极可能变成“三合一”的行政权,操纵国内的一切事务,成为幕后黑手,褫夺继而并吞司法权利,后果堪舆。曾几何时,绝对的权利绝对的腐败,在我国频频上演。
从远的说起,1988年司法大地震,大家还记忆犹新,那时前首相马哈迪,为了本身的利害关系,排除异己,撤除三名大法官,包括当时的首席大法官,推波助澜,我国的司法从此暗淡无光。这就是行政权干预司法的梦魇。
法官可不可以有社交活动?
之后,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Eusoff
Chin)、林甘律师一家人以及丹斯里陈志远夫妇在纽西兰共游,引起瓜田李下的效应,也激起“法官可不可以有社交活动”之辩论。
也不单一次,林甘也和当时的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尤索夫晋、总检察长莫达阿都拉分别前往纽西兰及意大利度假。
度假休闲,促进感情,官司从此无往不利。这就是问题的症结。私事可以公事化,公事可以私事化,黑可以变白,白可以变黑。黑白无常也。
因此,我还是反对法官有正常的社交生活,你要选择这份职业,你就要有所牺牲。正气凛然,丝毫不给群众有指指点点和司法名誉扫地的机会。不然的话,就脱下法官衣袍,成为公关先生或小姐去也。
司法梦魇没随著时光被淡忘
这样的司法梦魇,并没有随著时光而被淡忘,常常午夜梦回。最近的由前副首相安华公布的“林甘录影带”,就是其中一个出现的梦魇。VK林甘和首席大法官阿末法鲁斯之间原来也有“一腿”。林甘的自言自语,涉及各路人马,司法再次风起云涌。
当然,影片的真伪必须先证实,以免冤枉好人。同时,也有必要设立皇家委员会,这更能厘清一切,还原事实。如果个人是清清白白、正正直直,何必害怕彻查调查一事?
我国实在有太多不明朗之事,黑箱作业,因此就有必要成立廉洁中立的遴选法官特别委员会,而不是由行政权的介入,以个人的喜好,钦点人选。
再看林甘影片,我不禁发问,司法独立,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