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变天至今疑点重重,无论在法、理、情方面都还没有一致答案和看法,然而在一般的角度而言,整个变天的合法性是操控在国阵政府手上,甚至指昨天高庭的裁决乃国阵政府所施的“计中计”,先让社会认同司法,认同高庭裁决,然后同样用上司法,如上诉庭和联邦法院推翻民联州务大臣,最后国阵补上一句“你看!司法是公正的!”。

到目前为止霹雳州政府掌控权的演变还是一个谜,可是变天过程便留下很多疑点,国阵政府无法确定及解释的何止是州务大臣的合法性,打从开始便是疑团:

一)议员是在代表民联(蓝眼和火箭)竞选获胜,从注册竞选、宣传和中选都是用上民联的标志,没有标志,没有代表注册的政党,连提名表格都不合法,所以跳槽本无效;议员在没有跳槽法令和宪法赋予下可以自由选择政党,可是竞选表格上“所代表单位”一旦改变,连划票上的标志也一样被否定,中选的不是标志上的议员,无法合法化议员的代表,自然无法合理化变天;

二)在州统治者撤换州务大臣后,民联议长曾经以议长身份禁止7个议员进入州议会,国阵在之后证实这项决定是违反议长权力,毕竟没有召开州议会,议长不可行使有关权力,这项决定虽不能左右变天,可是却将决定5月初召开的会议,在这7人的出席下会议是否合法?

三)5月初州议会的召开也是疑团重重,会议通知书可以是关键,如果州会议在变天之前由民联政府订下(州议会可能在之前已经订下一年的开会时间表),只要国阵州务大臣不在信件上签名,同时在没有议长签署下,由其他人召集会议,会议是否合法?

四)州议会开会程序不符,会议开始必须由议长主持,无论喜欢不喜欢,开会没有进入议程之前没有通过任何临时动议的可能;有一种情况就是开会之前已有通过提成临时动议,在议会开始之前已经将有关动议及内容分发给所有议员,可是在霹雳王储还没有致上开幕词之前,理应不能有任何临时动议;

五)议长在台上,身位副议长的许月凤不能行使本身权力;这事件上可能技术上合理,副议长是可以取代议长,可是必须符合程序,毕竟副议长的权力是在“没有议长”的情况下方可以动用,“关麦”和“搬走议长”,并不是副议长主持会议的合法角度;

六)州议会遴选国阵议长的决定及合法性将会是另一个高潮,在种种疑团下产生的议长是否合法?如果合法以议长身份是否有权利召开紧急会议罢免民联州务大臣?没有经过会议所召集的紧急会议是否又似民联议长禁议员进入会议厅的决定,不合法呢?

这些层层的疑团存在,即使国阵有办法在高庭判决后扭转乾坤,重夺政权,也无法平息人民心中怒火,政府本来就是人民所选,代表人民,如今国阵为了表面的权力,抹杀人民的感受,值得吗?

注:作者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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